26、方針目標評價的主要內容:對方針及執(zhí)行情況的評價;對目標及實現情況的評價;對措施及實施情況的評價;對問題點的評價;對各職能部門和人員協(xié)調工作的評價;對方針目標管理主觀部門工作的評價;對整個方針目標管理工作的評價。
27、人力資源開發(fā)與管理——組織為有效的挖掘、合理地使用、積極地提高全體員工的智慧和技能而開展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28、人力資源開發(fā)的途徑:
1、關鍵在于提高領導的素質;
2、建立機制,在充分發(fā)揮現有人才的基礎上適當引進人才;
3、創(chuàng)造條件,正確激勵,使?jié)撊瞬琶摲f而出;
4、終生教育,全員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5、動態(tài)組合,職位交換,建立團對結構。
29、團對文化包括:顧客至上、授權參與、平等合作、作風民主,目標導向,關心信任,創(chuàng)新學習,反饋改進等八個要素。
30、團對精神——指在為實現組織目標并爭取共同利益的過程中,團對成員所表現出來的忠誠獻身的組織意志,互信共融的關系準則,敬業(yè)求實的工作作風以及追求卓越的進取愿望的總和。
31、質量管理培訓的內容:質量意識教育;質量知識培訓;技能培訓。
32、培訓過程由:識別培訓需求、提供培訓和評價培訓有效性三個階段組成。
33、評價培訓有效性的方式有:受訓者的自我評價;培訓者的訓后評價;管理者對受訓者的跟蹤評價。
34、團隊精神的內涵:人數不多(一般不超過10人);技能互補;為了共同的目的和業(yè)績目標;使用共同的方法。
35、團對精神包括:集體精神、合作精神、敬業(yè)精神、進取精神。
36、質量成本——為確保和保證滿意的質量而導致的費用以及沒有獲得滿意的質量而導致的有形和無形的損失。
質量成本按存在形式分:顯見質量成本和隱含質量成本。
37、質量成本按成本性質分:1、內部運行成本(預防、鑒定和故障成本);2、外部活動成本(外部質量保證費用)。
38、質量成本按活動過程分:1、符合性成本(在現行過程無故障情況下完成所有明確的和隱含的顧客要求所支付的費用);2、非符合性成本(由于現行過程的故障造成的損失)。
39、預防成本包括:質量規(guī)劃費、過程控制費、顧客調查費、質量培訓及提高工作能力費、產品設計鑒定費/生產前預評審費、質量體系的研究和管理費、供應商評價費等。
40、鑒定成本包括:外購材料的實驗和檢驗費、實驗室收實驗費、實驗室或其他計量服務費、檢驗費、實驗費、核對工作費、實驗檢驗裝置調整費、實驗檢驗材料與小型質量設備費、質量審核費、外部擔保費、顧客滿意調查費、產品工程和裝運發(fā)貨審查費、現場實驗費。
41、內部故障成本:廢品損失、返工和返修損失、材料采購方面的損失;內審外審的糾正措施費等。
42、外部故障成本:保范圍內的投訴費、保單以外的投訴費、產品售后服務費、、產品責任費、產品保修費等。
43、國家標準——由國家的官方標準化機構或國家授權的有關機構批準、發(fā)布,在全國范圍內統(tǒng)一或適用的標準。國標的編號由國標代號、國標發(fā)布的順序號和國標發(fā)布的年號三部分組成。
44、行業(yè)標準——全國性的個行業(yè)范圍內統(tǒng)一的標準。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已發(fā)布了58個行業(yè)標準代號。如JB。
45、地方標準——由漢語拼音DB加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行政區(qū)代碼前兩位數、再加斜線、順序號和年號共四部分組成。
46、國家標準指導性文件——出臺國家標準指導性文件,是為仍處于技術發(fā)展過程中的標準化工作提供指南或信息,拱科研、設計、生產、使用和管理等有關人員參考使用。符合下列兩種情況之一的項目,可制定指導性文件:第一,技術尚在發(fā)展中,需要有相應的標準文件引導其發(fā)展或具有標準化價值,尚不能制定為標準的項目。第二,采用國標準化組織,國際電工委員會及其他國際組織(包括區(qū)域性國際組織)的技術報告項目。
國際標準指導性文件的代號有大寫的漢語拼音字母GB/Z構成。其編號由指導性技術文件的代號、順序號和年號組成。
47、強制性標準——具有法律屬性,在一定范圍內通過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強制性手段加以實施的標準。
48、強制性標準的范圍:
1、藥品標準、食品衛(wèi)生標準,獸藥標準;
2、產品及產品生產、貯運和使用中的安全、衛(wèi)生標準,勞動安全衛(wèi)生標準,運輸安全標準;
3、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衛(wèi)生標準及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設標準;
4、環(huán)境保護的污染排放標準和環(huán)境質量標準;
5、重要通用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和制圖方法;
6、通用的試驗、檢驗方法標準;
7、互換配合標準;
8國家需要控制的重要產品質量標準。
49、強制標準可分為全文強制和條文強制兩種形式。
50、制定標準的基本原則: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
2、充分考慮使用要求,并兼顧全社會的綜合效益;
3、合理利用國家資源,推廣先進技術成果,在符合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標準對象的簡化、選優(yōu)、通用和互換,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
4、相關標準要協(xié)調配套;
5、有利于保障社會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護環(huán)境;
6、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有利于促進對外經濟合作和發(fā)展對外貿易,有利于我國標準化和國際接軌。
51、制定標準的對象:“重復性事物”是制定標準對象的基本屬性。
52、國家標準的制定對象:
1、互換配合,通用技術語言要求;
2、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技術要求;
3、基本原料、燃料、材料的技術要求;
4、通用基礎件的技術要求;
5、通用的試驗檢驗方法;
6、通用的管理技術要求;
7、工程建設的重要技術要求;
8、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產品技術要求。
53、行業(yè)標準的制定對象:
1、技術術語,符號、代號、文件格式,制圖方法等通用技術語言;
2、工、農業(yè)產品的品種、規(guī)格、性能參數、質量指標、試驗方法以及安全衛(wèi)生要求;
3、工農業(yè)產品的設計、生產、檢驗、包裝、儲運、運輸、使用、維修方法及生產、儲運及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wèi)生要求;
4、通用零部件的技術要求;
5、產品結果要素和互換配合要求;
6、工程建設的勘察、規(guī)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7、信息、能源、資源、交通運輸的技術要求及其管理方法等要求;
來源:考試網-質量工程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