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三、名詞解釋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4分,共12分)
26.勞動
27.勞資合作
28.雇主組織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6分,共30分)
29.簡要回答斯坎隆計劃、拉克計劃與集體收益分享計劃的共同特征。
30.簡要回答工會的職能分類。
31.簡要回答政府在勞動關系中的5P角色。
32.根據(jù)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簡要回答勞動合同約定條款的主要內容。
33.簡要回答集體協(xié)議訂立的原則。
五、論述題(本大題12分)
34.試述我國法律對誠信談判責任的規(guī)定。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8分,共16分)
35.閱讀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問題。
李某與某印刷廠于2000年9月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約定李某從事排字工作。2001年6月,該廠領導因李某排字差錯率高,多次與李某協(xié)商調換工作,李某表示不同意。不久,該廠改為電腦打字,考慮到李某不適宜從事此項工作,廠領導多次與李某協(xié)商將其調至裝訂車間工作,均被李某拒絕。廠領導無奈,經(jīng)研究決定,書面通知李某于2001年8月31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李某不服,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該印刷廠可以與李某解除勞動合同嗎?為什么?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如何裁決本案?
36.閱讀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問題。
蘇某是某企業(yè)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從事送貨工作。由于長期以來在外面送貨常常誤餐,蘇某便要求企業(yè)給予一定的誤餐補助。用人單位認為蘇某的要求屬無理要求,以“不服從分配,不勝任工作”為由,于1996年8月要求他在3個月內調離企業(yè),并從1996年9月開始停發(fā)了蘇某的工資。蘇某不服用人單位的處理決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撤銷用人單位的處理決定,并補發(fā)其工資。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此案后,在法定期限內將應訴通知書交給了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拒絕進行答辯,答辯期之后沒有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1996年10月開庭審理此案,并向爭議當事人雙方發(fā)出了出庭通知書。用人單位在開庭半個小時后到達,并在庭審期間未經(jīng)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
(1)勞動仲裁委員會可對此案做出裁決嗎?其法律依據(jù)是什么?判決結果是什么?
(2)從勞動爭議的角度看,該案例有何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