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趙某與錢某經口頭協(xié)議,在鬧市區(qū)租門面房合伙經營服裝店。不久,房主孫某同意將門面房折價2萬元加入合伙,但不參與經營,僅每半年收取經營收益的10%。后趙某獨自決定進了一批童裝,銷售情況不佳,童裝廠催款。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趙、錢、孫之間雖沒有書面合伙協(xié)議,但可以認定為合伙關系,故須連帶承擔還款義務
B.孫某沒有參加合伙的經營,應當認定入伙無效,不承擔還款義務
C.趙某一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沒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為后果由趙某一人承擔
D.孫某入伙雖無效,但仍應以其所得收益為限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及解析:A 本題考合伙的特殊形態(tài)。《民通意見》第46條規(guī)定:“公民按照協(xié)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并約定參與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參與合伙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務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余分配的,視為合伙人!庇纱伺懦鼴D.《民法通則》第34條第2款規(guī)定:“合伙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迸懦鼵.A涉及到合伙協(xié)議的有效性問題,《民通意見》第50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伙協(xié)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但具備合伙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合伙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伙關系!北绢}中,趙某與錢某口頭協(xié)議租門面房合伙經營服裝店,孫某將門面房折價加入合伙,但不參與敬意,只收取1/10的經營收益,根據上述規(guī)定,三人之間已成立合伙關系,同時根據《民通意見》第47條規(guī)定,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所以三人應對外承擔連帶責任。A為正確答案。
12.乙公司向甲公司發(fā)出要約,旋又發(fā)出一份“要約作廢”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長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約作廢”的函件后,忘了交給董事長。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發(fā)函給乙公司,提出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兩個星期,其他條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締約,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約已被撤回
B.要約已被撤銷
C.甲公司對要約作了實質性改變
D.甲公司承諾超過了有效期間
答案及解析:A.《合同法》第17條規(guī)定:“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备鶕}意,“要約作廢”的函件先于邀約或同時到達甲公司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后發(fā)“要約作廢”的函件,依常理“要約作廢”的函件不會先于要約到達,同時題中說甲公司的董事長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約作廢”的函件后忘記交給董事長,而沒有說忘記將要約的函件交給董事長,所以可以推斷出“要約作廢”的函件沒有和要約的函件同時到達。通過這樣的分析可以判斷更可能的情形是:“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敝劣诘谌旒坠径麻L發(fā)函給乙公司等等過程,都發(fā)生在乙公司撤銷其要約之后,不是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
13.張某是某企業(yè)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該企業(yè)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便于對外簽約。后張某因收取回扣被企業(yè)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被該企業(yè)收回。張某以此合同書與他人簽訂購銷協(xié)議,該購銷協(xié)議的性質應如何認定?
A.不成立
B.無效
C.可撤銷
D.成立并生效
答案及解析:D 本題考表見代理。所謂的表見代理,本屬于無權代理,但因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的關系,具有外表授權的特征,致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使之發(fā)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通常情況下,行為人持有本人發(fā)出的證明文件,如本人的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等。這些證明文件愛你構成認定表見代理的客觀依據!逗贤ā返49條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奔讛y帶蓋有乙企業(yè)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相對人有理由據此認為甲具有代理權,構成表見代理。故該購銷協(xié)議已經成立并生效。
14.某縣政府為鼓勵縣屬酒廠多創(chuàng)稅利,縣長與酒廠廠長簽訂合同約定:酒廠如果完成年度稅收100萬元的指標,第二年廠長和全廠職工都可以加兩級工資。該合同屬于什么性質的行為?
A.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B.無效民事行為
C.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
D.不屬于民事法律行為
答案及解析:D
《民法通則》第54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則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备鶕睹穹ㄍ▌t》第55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特征包括:(1)應是平等民事主體實施的以發(fā)生民事法律后果為目的的行為。(2)應是以意思表示為構成要素的行為。(3)應是合法行為。本題中,縣長與酒廠廠長簽訂合同,約定酒廠如果完成年度稅收指標,第2年廠長和全廠職工都可以加兩級工資。該加兩級工資的約定并不屬于民法上的后果,且是不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行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和特征。因此,該行為不屬于民事法律行為。
15.裝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項工程后,將剩余的木地板、廚衛(wèi)用具等賣給了物業(yè)管理公司乙。但甲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核準經營范圍并無銷售木地板、廚衛(wèi)用具等業(yè)務。甲乙的買賣行為法律效力如何?
A.屬于有效法律行為
B.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C.屬于可撤銷民事行為
D.屬于效力待定民事行為
答案及解析:A 本題考超越經營范圍行為的效力。《合同法解釋》第10條規(guī)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經營規(guī)定的除外。”本案中甲從事的超過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核準經營范圍的銷售木地板、廚衛(wèi)用具等業(yè)務在但書規(guī)劃之外,并不屬于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經營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是有效地法律行為。
16.甲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賞遠處的風景。便與相鄰的乙約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從事高層建筑;作為補償,甲每年支付給乙4000元。兩年后,乙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丙。丙在該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樓,與甲發(fā)生了糾紛。對此糾紛,下列判斷哪一個是正確的?
A.甲對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權
B.甲有權不讓丙建高樓,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
C.丙有權建高樓,但須補償甲由此受到的損失
D.甲與乙之間的合同因沒有辦理登記而無效
答案及解析:A 《物權法》頒布之前 ,我國法律對地役權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關于地役權的解答依據都是根據相關的民法原理。所謂的地役權,是指為增加自己土地上的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權利。享有地役權的土地為需役地,供他人土地利用的土地是供役地。通常認為,根據物權變動的公示原則,不動產物權的變動包括設立必須進行的登記,多以甲對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權。A項在這種理論中是正確的,更成為本體的答案。雖然由于沒有登記而不能設立地役權,但合同仍能發(fā)生債券的效力,所以并給無效,故D選項錯誤。甲和乙的合同使甲和乙之間產生債的關系,這并不能對第三人丙產生拘束力,B、C錯誤。
當《物權法》頒布后,地役權在其中有了明確的規(guī)定,該題目也可以以一種更加清晰地思路去理解!段餀喾ā返156條規(guī)定:“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法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薄段餀喾ā返157條規(guī)定:“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物權法》第158條規(guī)定:“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此題目中,甲與乙簽訂可了地役權合同,該合同雖然沒有辦理登記,卻是有效地,地役權也成立。即甲對乙的土地享有地役權。但是由于該地役權合同沒有辦理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所以本題目中,A、B、C、D四項都不正確,本題目根據《物權法》規(guī)定沒有正確答案。
17.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確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請撤銷對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國法律,該死亡宣告撤銷后,甲與乙原有的婚姻關系如何?
A.自行恢復
B.不得自行恢復
C.經乙同意后恢復
D.經甲同意后恢復
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見》37條,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系自行恢復。故選B.A、C、D錯誤。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其配偶再婚的,不管怎樣,如果要雙方要恢復婚姻關系,都必須重新進行婚姻登記。
18.紅旗中學為了迎接建校50周年慶典,特委托某工藝美術院設計;,雙方約定;罩鳈鄽w紅旗中學所有,工藝美術院在接受委托后組織實施中,因自己的設計人員設計稿不盡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廣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設計;,但對著作權的歸屬未約定。后工藝美術院將李某的作品交給紅旗中學,紅旗中學十分滿意,將其確定為;。但是各方對著作權的歸屬發(fā)生了爭議。本案中著作權應歸屬于何人?
A.紅旗中學
B.工藝美術院
C.李某
D.三方共有
答案及解析:C .《著作權法》第17條規(guī)定:“受委托創(chuàng)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北绢}中,存在兩個委托創(chuàng)作作品的合同,一個是紅旗中學與工藝美術院的委托合同,另一個是工藝美術院與某廣告公司的李某的委托合同。在第一個委托合同中,紅旗中學與工藝美術院約定了著作權屬于委托方-紅旗中學。在第二個委托合同中,工藝美術院與某廣告公司的李某對著作權的歸屬沒有做出明確的約定。雖然前一合同雙方約定著作權屬于紅旗中學,但是該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因此紅旗中學不能因此取得著作權,依法著作權應當屬于完成者李某。但紅旗中學可以依據合同追究工藝美術院的責任。
19.周某以公司債券出質,債券上未進行任何記載。周某按約定將債券交付給質權人。下列說法哪項是正確的?
A.質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質押合同不成立
C.質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對抗效力
D.質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對抗效力
答案及解析:C .在本題中我們首先要強調一下《物權法》對《擔保大》的一個重大的修改。《擔保法》第64條規(guī)定第2款的規(guī)定:“質押合同自質押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擔保法》 第76條規(guī)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薄稉7ń忉尅返87條第1款規(guī)定:“出質人代質權人占有質物的,質押合同不生效!庇纱耍覀兛梢钥闯鲈凇段餀喾ā窙]有頒布之前,我國相關的法律和解釋都混淆了物權行為和債權行為的生效要件,質物或者權利憑證的轉移占有本來應當作為職權的生效要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而合同的生效要件則根據《物權法》第15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或則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合同成立時生效;為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翱梢,質權的生效要件和質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段餀喾ā返212條規(guī)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皬氐准m正了以前在這個問題上的錯誤觀點。明確指出交付質押物或則權利憑證是質權成立的條件,而不是合同生效的條件。
當然在本題中,周某已經將債券交付給了周某,所以無論是之前按照擔保法的規(guī)定,還是現在按照物權法的規(guī)定。本題中的質押合同都已經生效,質押權也已經成立。又根據《擔保法解釋》第99條的規(guī)定:“以公司債券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沒有背書記載”質押“字樣,以債券出質對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該質押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題目中C項正確。當選。
20.甲于1999年3月1日開始使用“建華”牌商標,乙于同年4月1日開始使用相同的商標。甲、乙均于2000年5月1日向商標局寄出注冊“建華”商標的申請文件,但甲的申請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標局應初步審定公告誰的申請?
A.同時公告,因甲、乙申請日期相同
B.公告乙的申請,因乙申請在先
C.公告甲的申請,雖然甲、乙同時申請,但甲使用在先
D.由商標局自由裁定
答案及解析:B.《商標法》第29條規(guī)定:“兩個或則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則類似商品上,以相同的或則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薄渡虡朔▽嵤l例》第18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申請手續(xù)齊備并按照規(guī)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商標局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xù)不齊備或者未按規(guī)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商標局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手續(xù)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guī)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并交回商標局。在規(guī)定期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本題中,甲的申請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所以乙申請在先,雖然甲使用在先,但只有在同時申請的情況下才適用使用在先的原則。故B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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