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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造價工程師考試《造價管理》練習題(5)_第3頁

來源:考試網(wǎng)  [2020年1月30日]  【

  1.【答案】C

  2.【答案】B

  【解析】靜態(tài)投資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和工器具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基本預備費,以及因工程量誤差而引起的工程造價增減值等。靜態(tài)投資=560+330+133+102=1125。

  3.【答案】B

  【解析】工程承發(fā)包價格是工程造價中一種重要的、也是較為典型的價格交易形式,是在建筑市場通過招標投標,由需求主體(投資者)和供給主體(承包商)共同認可的價格。

  4.【答案】A

  【解析】建設工程全壽命造價是指建設工程初始建設成本和建成后的日常使用成本之和。

  5.【答案】B

  【解析】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時應持注冊證書和執(zhí)業(yè)印章。

  6.【答案】A

  【解析】甲級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yè)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yè)人員)不少于 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jīng)濟類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 16 人,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 10 人,其他人員均需要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yè)工作的經(jīng)歷。

  7.【答案】C

  【解析】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8.【答案】D

  【解析】竣工條件:(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nèi)容;(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gòu)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zhì)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9.【答案】A

  【解析】競爭性談判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的或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性質(zhì)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guī)格或具體要求的;

  (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10.【答案】D

  【解析】對于除教材中規(guī)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由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約定的。

  11.【答案】D

  【解析】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12.【答案】D

  【解析】選項 D 屬于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13.【答案】C

  【解析】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 15 日內(nèi),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14.【答案】A

  【解析】工程監(jiān)理單位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友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如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15.【答案】A

  【解析】如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 2%。

  16.【答案】D

  【解析】招標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兩種方式;聯(lián)合體中標的,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 15 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17.【答案】A

  【解析】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

  18.【答案】D

  【解析】投標人如果準備中標后將部分工程分包,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聯(lián)合體投標中標的,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開標應當在招標人的主持下,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公開進行。

  19.【答案】C

  【解析】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qū)Ψ街Ц兑欢〝?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適當減少。

  20.【答案】C

  【解析】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nèi)發(fā)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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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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