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

各地資訊

當前位置:考試網 >> 造價工程師 >> 案例分析 >> 模擬試題 >> 2020注冊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課后習題(2)

2020注冊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課后習題(2)_第2頁

來源:考試網  [2020年2月3日]  【

  參考答案:

  問題1: 實際進度前鋒線如圖55所示。

  問題2:

  工期索賠分析:

  A工作進度正常,不影響總工期;(甲方責任)

  B工作拖后1周,雖然B工作總時差為1個月,但因拖后系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其工作時間應延長1個月;

  C工作拖后1周,因為c工作總時差為3個月,故不影響總工期;(乙方責任)

  D工作拖后2個月,因為D為關鍵工作(總時差為0),故使總工期推遲2個月。(非承包方責任)費用索賠分析:

  B工作拖延屬不可抗力責任,按規(guī)定: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施工機械損失、人員窩工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C工作對施工費用未進行報價,按規(guī)定:可以認為其報價已包含在其他分項工程報價中;

  D工作發(fā)現文物可得到費用補償=100 × 4+1200=1600(元)。

  (注:發(fā)現文物對施工單位影響為造成窩工,機械使用費索賠計算基數為臺班折舊費)

  施工單位可以得到的工程結算款為:

  A工作:840m3×300元/m3=252000(元)

  B工作:1200m3×25%×320元/m3=96000(元)

  D工作:4臺班×100元/臺班+1200元=1600(元)

  小計:252000+96000+1600=349600(元)

  問題3:

  問題4:

  7月10~14日共5天,屬于業(yè)主原因所致,應向承包商進行費用補償2.5萬元,工期補償5天。

  7月15~18日共4天,屬分包商責任所致,業(yè)主應向承包商罰款2萬元。

  7月19~22日共4天,屬不可抗力原因,工期補償4天。

  承包方在樁基礎施工中價格=1200×0.8×500=48(萬元)。

  甲方負責供應預制樁費用=1200×0.035=42(萬元)。

  土建承包商應得款=48-42+2.5-2=6.5(萬元),應得工期補償9天。

  分包商應向承包商支付罰款2萬元。

  設備安裝商應由甲方負責對其工期補償13天,費用補償6.5萬元。

1 2
責編:sunshine

報名通關必備

  • 姓名
  • 電話
  • 郵箱

報名指南

在線題庫
  • 建筑工程
  • 會計考試
  • 職業(yè)資格
  • 醫(yī)藥考試
  • 外語考試
  • 學歷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