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抗心律失常藥
心律失常是指心律起源部位、心搏頻率及激動傳導等任何一項出現(xiàn)異常。臨床可根據(jù)心律失常時心率的快慢,分為快速型和緩慢型心律失常兩類。緩慢型心律失常的治療藥物為異丙腎上腺素或阿托品。
本章主要討論快速型心律失常的藥物治療。治療快速型心律失常藥物的特點有:
(1)一個藥物可以治療不同的心律失常,一種抗心律失常藥可能具有多種作用。
(2)Ⅰa、Ⅰb、Ⅰc三個亞類對不同的心肌細胞具有不同的選擇性作用,因此它們的臨床應用亦有差別。
(3)作用機制復雜,易與其他藥物發(fā)生相互作用。
(4)抗心律失常藥有附加的負性肌力作用?剐穆墒СK幵谀撤N條件下都可引起心律失常(致心律失常作用)。促心律失常多發(fā)生在開始用藥24~48h,72h后漸為減少。
一、藥理作用與臨床評價
1.作用特點
、佗耦悾孩馻類主要用于心房撲動、心房顫動的復律;復律后竇律的維持,控制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Ⅰb類對短動作電位時程的心房肌無效,僅用于室性心率失常。Ⅰc類適用于室上性和室性心律失常
、冖蝾悾鹤钄唳履I上腺素受體,降低交感神經(jīng)活性,減輕由β受體介導的心律失常。具有內(nèi)源性擬交感活性的β受體阻斷劑對心率和心肌功能的抑制作用不強。β受體阻斷劑的脂溶性大小可以影響藥物的吸收和代謝。脂溶性大小為:美托洛爾、普萘洛爾、噻嗎洛爾>比索洛爾>阿替洛爾
、邰箢悾菏疑闲孕膭舆^速及心室顫動的終止和預防;其他藥物無效的陣發(fā)性室上性心動過速;陣發(fā)性心房撲動、心房顫動(包括合并預激綜合征者及持續(xù)性心房顫動)
、堍纛悾红o脈注射可終止陣發(fā)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和左心室特發(fā)性室性心動過速;口服減慢心房顫動、心房撲動和持續(xù)性房性心動過速
2.典型不良反應
、倬徛托穆墒С
、谡鄯敌孕穆墒С<又
、奂舛伺まD(zhuǎn)室性心動過速
、苎鲃恿W障礙
3.禁忌證
、倜牢髀桑孩蚧颌蠖确渴覀鲗ё铚摺乐匦膭舆^緩及病竇綜合征者
、谄樟_帕酮:竇房結(jié)功能障礙、嚴重房室傳導阻滯、雙束支傳導阻滯患者、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嚴重低血壓及對該藥過敏者禁用;還禁用于冠心病心肌缺血、心肌梗死以及器質(zhì)性心臟病伴有心功能不全的患者
③β受體阻斷劑:支氣管痙攣性哮喘、癥狀性低血壓、心動過緩或Ⅱ度以上房室傳導阻滯(除非已安裝起搏器),心力衰竭合并顯著水鈉潴留需要大劑量利尿劑、血流動力學不穩(wěn)定需要靜脈使用心臟正性肌力藥物等。下肢間歇性跛行是絕對禁忌癥
、馨返馔杭谞钕俟δ墚惓;蛴屑韧氛;對碘過敏者;Ⅱ度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雙束支傳導阻滯(除非已安裝起搏器)和Q-T間期延長者;病態(tài)竇房結(jié)綜合征者禁用
、菥S拉帕米:病竇綜合征患者和Ⅱ或Ⅲ度房室阻滯患者禁用;心房撲動、心房顫動伴顯性預激綜合征患者禁用;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和低血壓患者應禁用;妊娠早、中期婦女禁用;妊娠晚期不應使用,除非用藥的益處大于其危險性
、薜貭柫颍翰「]綜合征和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患者,以及嚴重心力衰竭患者禁用。計劃妊娠的婦女禁用注射液
4.藥物相互作用
、倜牢髀桑号c其他抗心律失常藥可能有協(xié)同作用,可用于頑固心律失常,但不宜與其他Ⅰb類藥合用;西咪替丁可使美西律血濃度發(fā)生變化
②普羅帕酮:避免與Ⅰ類和Ⅲ類抗心律失常藥聯(lián)合應用;可增加血清地高辛濃度;與華法林合用時,可增加華法林血漿濃度和延長凝血酶原時間;與西咪替丁合用,可增加普羅帕酮血清藥濃度
、郐率荏w阻斷劑:酒精、苯妥英鈉、利福平、苯巴比妥和吸煙均可降低脂溶性β受體阻斷劑的血漿濃度和半衰期;西咪替丁和肼屈嗪可提高普萘洛爾和美托洛爾的生物利用度;β受體阻斷劑和其他降壓藥間的累加效應;吲哚美辛和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可拮抗β受體阻斷劑的降壓作用
④胺碘酮:肝酶CYP3A4的代謝底物。西咪替丁抑制CYP3A4,增加胺碘酮血漿藥物濃度;利福平誘導CYP3A4,降低胺碘酮血漿藥物濃度;增加相應底物如地高辛、華法林等的血漿藥物濃度;與地高辛合用,增加胺碘酮血漿藥物濃度,加重對竇房結(jié)和房室結(jié)的抑制作用以及對消化系統(tǒng)和神經(jīng)系統(tǒng)的毒性作用;與奎尼丁、普魯卡因胺、雙異丙比胺合用,增加胺碘酮血漿濃度、效應以及尖端扭轉(zhuǎn)型心律失常的發(fā)生率;與地爾硫、維拉帕米合用,可發(fā)生心動過緩、房室阻滯;與β受體阻斷劑合用,可發(fā)生心動過緩、房室阻滯
、菥S拉帕米和地爾硫:與其他抗高血壓藥物合用時,可加重低血壓;和β受體阻斷劑合用時,可加重負性肌力作用;維拉帕米可增加卡馬西平、環(huán)孢素和茶堿的藥物濃度;當?shù)貭柫蚺cβ受體阻斷劑或抗高血壓藥物合用時可使心動過緩、低血壓、心室功能的惡化等不良作用發(fā)生疊加;西咪替丁和雷尼替丁可增加地爾硫的濃度。地爾硫可增加地高辛、環(huán)孢素和卡馬西平的濃度
二、用藥監(jiān)護
1.依據(jù)藥品的排除途徑選藥
在選擇用藥上,主要考慮藥物的排除途徑,以避免藥物在肝臟疾病患者中的蓄積、副作用以及是否具有受體選擇性和血管擴張作用。
2.停用β受體阻斷劑必須緩慢
(1)停用β阻滯劑應逐步撤藥,整個撤藥過程至少2周,每間隔2~3日劑量減半,停藥前最后的劑量至少給4日。
(2)手術前停用β阻滯劑,必須至少在48h前,但毒性彌漫性甲狀腺腫和嗜鉻細胞瘤術前不能停藥。
3.注意胺碘酮劑量的個體差異,嚴密隨訪觀察
(1)胺碘酮個體反應受多種因素影響,一次調(diào)節(jié)需要較長(甚至達數(shù)月)的觀察時間才能確定療效和安全性。
(2)胺碘酮靜脈注射最好不要超過3~4日。
4.減少胺碘酮不良反應所造成的傷害
(1)胺碘酮引起的肺毒性最短見于用藥后1周,多在連續(xù)用藥3~12個月后出現(xiàn)。
(2)嚴重的消化系統(tǒng)不良反應是肝炎和肝硬化。
(3)易導致甲狀腺功能異常。
(4)靜脈使用的主要副作用是低血壓和心動過緩,減慢靜脈推注速度、補充血容量、使用升壓藥或正性肌力藥可以預防。
三、主要藥品
普魯卡因胺
【適應證】 室性心律失常。
【注意事項】
(1)對普魯卡因及相關藥物過敏者慎用。
(2)妊娠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障礙、低血壓、心臟收縮功能明顯降低者慎用。
(4)治療房性心動過速時需在使用地高辛的基礎上應用。
(5)靜脈應用易出現(xiàn)低血壓,宜慢速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