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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教師資格證《小學綜合素質(zhì)》預測試題10_第6頁

來源:考試網(wǎng)  [ 2018年07月30日 ]  【

  二、材料分析題

  1.材料中小李教師的做法是不正確的,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材料中教師的做法違背了愛崗敬業(yè)的要求。小李在工作一段時間之后開始對工作變得不負責任,不認真?zhèn)湔n上課,敷衍塞責!皭蹗従礃I(yè)”就是要求教師對教育事業(yè)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沒有責任就辦不好教育,沒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

  (2)材料中的教師沒有做到真正地關(guān)愛學生。小李把對校長和學生評教的不滿都撒到學生身上,對學生進行諷刺挖苦,這些嚴重地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沒有尊重學生的人格。教師關(guān)愛學生就要做到關(guān)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絕對不能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材料中的教師沒有真正地踐行教書育人的要求。小李老師在上班一段時間之后越來越不重視給學生上課、輔導、批改作業(yè),變得浮躁,對班上學生的評教也不以為意。《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指出,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而小李老師的行為嚴重地違背了教書育人這一要求。

  2.(1)教師教育權(quán)是教師基本權(quán)利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的教育教學權(quán)主要指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及其專業(yè)性活動中享有的自主性權(quán)利。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學生、教育評價等方面的權(quán)利,都屬于教師教育權(quán)的范疇。

  (2)學校沒有侵犯張某的教育教學權(quán)。盡管張某在學歷上符合做一名小學教師的資格,但是職業(yè)道德、專業(yè)能力、教學態(tài)度上不符合作為一名教師應該具有的基本素質(zhì),因此無法正常履行教師的教育教學職責,學校讓其離開教師崗位而從事管理工作是合理的。

  3.(1)沒有注意到車子侵占了盲道,沒有自覺主動地幫助盲人的意識。(或不明白方老師搬車的原因和意圖。)

  (2)如果方老師的女兒真的失明,會對方老師的女兒、方老師及她的家庭帶來非常大的影響,所以醫(yī)生讓她做好“充足的心理準備”。(或因為方老師的女兒有可能失明,醫(yī)生怕方老師到時承受不了,所以醫(yī)生讓她做好“充足的心理準備”。)

  方老師的“決定”是:要把自己的眼睛捐獻給女兒。方老師的“準備”是:為了讓自己適應失明以后的生活,開始閉眼做家務(wù),練習走盲道。

責編:balabal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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