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欧洲国产欧美一区精品,激情五月亚洲色五月,最新精品国偷自产在线婷婷,欧美婷婷丁香五月天社区

      各地
      資訊
      當前位置:中華考試網(wǎng)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地籍調(diào)查 >> 土地登記代理人《地籍調(diào)查》重要知識點:第二章

      土地登記代理人《地籍調(diào)查》重要知識點:第二章_第3頁

      中華考試網(wǎng)  [ 2016年9月3日 ]  【

        三、了解部分

        發(fā)放指界通知書

        1、 親自送達與郵寄送達:可采用親自登門送達或掛號郵寄“地籍調(diào)查通知書”,送達的通知書,應由土地使用者簽名并留存根備查。

        2、 電話通知;電話通知須有電話紀錄。也可根據(jù)實際情況。

        3、 公告通知:電視、政府公告張貼等方式。

        對單位使用的土地,在通知土地使用者到現(xiàn)場指界的同時,還必須將“指導委托書”、“地籍調(diào)查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及“委托證明”送至土地使用者手中。

      123
      糾錯評論責編:sunshine
      相關(guān)推薦
      熱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