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煙草專賣局的行為是否合法?
李某,男,32歲,個體煙販。2001年4月18日,某京煙草專賣局在一次卷煙行業(yè)大檢查中發(fā)現(xiàn)李某販賣假煙,并當場查出其所存假紅塔山煙5箱,假中華煙3箱,價值一萬六千余元。煙草專賣局當即作出決定,沒收其全部假煙,罰款25000元,并限其在4月25日前繳清。李某拒不繳納罰款,亦不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5月10日,煙草專賣局派幾名工作人員到李某家中強制執(zhí)行,將李某家中的電視、冰箱及一臺未打開包裝的數(shù)碼攝像機全部拿走。當時李某的妻子曾說明,此臺攝像機是李某一朋友寄放在自己家中的,工作人員對此置之不理,并警告李某妻子不要妨礙公務。
請問:
(1)本案中煙草專賣局的處罰決定是否合法?為什么?
(2)煙草專賣局的強制執(zhí)行行為是否合法?為什么?
(3)拿走數(shù)碼攝像機的行為是否合法?為什么?
【參考答案】
(1)煙草專賣局的處罰決定是合法的。根據(jù)我國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煙草專賣局有權對制造或銷售假煙,破壞我國煙草專賣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2)煙草專賣局的強制執(zhí)行行為是違法的。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煙草專賣局無權進行強制執(zhí)行,只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3)攝像機不屬于何某的財產(chǎn),不能被強制執(zhí)行,這一行為也是非法的。
【案例四】商場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嗎?
濱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消費者協(xié)會在對該市化妝品市場進行聯(lián)合檢查過程中,認為三A商場銷售的某名牌化妝品是以假充真,遂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共同署名對該商場做出罰款、銷毀剩余偽劣化妝品的處理決定,并于當日將價值7萬元的化妝品予以銷毀。三A商場不服,未向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復議,即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法院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消費者協(xié)會列為共同被告。訴訟過程中,三A商場又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要求賠償因銷毀化妝品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受訴法院認為,行政賠償訴訟應當和行政訴訟同時一并提起,遂裁定對三A商場的行政賠償訴訟不予受理。
請問:
(1)三A商場未向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復議,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是否正確?
(2)受訴法院對三A商場提起的行政賠償訴訟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確?為什么?
(3)受訴法院將濱江市消費者協(xié)會和濱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為共同被告是否正確?為什么?
(4)濱江市消費者協(xié)會在本案中可否成為訴訟當事人?成為何種訴訟當事人?
【參考答案】
(1)三A商場的做法是正確。
(2)該決定不正確。因為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3)該做法不正確。因為當事人對行政機關和非行政機關共同署名作出處理決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應以行政機關為被告,非行政機關不能當被告。
(4)濱江市消費者協(xié)會在本案中可以成為訴訟當事人,法院在受理三A商場提起的行政賠償訴訟后,可以通知濱江市消費者協(xié)會作為訴訟第三人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