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單位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實質是以實物形式給職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工資,從而達到促進住房分配機制轉換的目的! ( )
2.住房公積金實質上就是職工的部分工資,不管是職工繳存的,還是單位繳存的,都屬于職工所有!( )
3.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據(jù)!( )
4.每個設區(qū)城市可依法成立兩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
5.有條件的地方,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 )
6.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擬訂后,經本級政府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后執(zhí)行! ( )
7.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2%,原則上不高于30%! ( )
8.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指繳存職工因特定生活消費或喪失繳存條件時,按照規(guī)定提取個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 )
9.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無限制條件的,這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長期性和互助性直接關聯(lián)! ( )
10.職工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前提! ( )
11.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 )
12.單位不為職工出具提取證明的,職工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 ( )
13.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核準! ( )
14.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包括職工個人對其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歸集的住房公積金的運用兩個方面! ( )
15.個人住房貸款是住房公積金使用的中心內容和主要形式! ( )
16.管理中心或者受托銀行要一次性告知職工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資料,職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資料后,應當在12個工作日內辦完貸款手續(xù)! ( )
17.職工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之日起計息,按月結息,本息逐月結轉!( )
18.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5年以內的,實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 ( )
19.公積金存款利率不論期限多長均按一年期定額存款付息,不可按五年期或更長期限的定額存款利率計算,以免提高公積金抵押貸款的利率!( )(2002年試題)
20.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實行一年一定,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在1年以內的,實行合同利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新的利率規(guī)定。( )
21.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8%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 )
22.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qū)城市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
23.個人住房公積金作為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免征個人所得稅,但其利息應征稅。 ( )(2005年試題)
24.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時,應征收個人所得稅!( )
25.目前,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收支業(yè)務一般采用權責發(fā)生制原則進行核算! ( )
26.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除了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中心的管理費用之外,作為城市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充資金,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