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稱欄中如何給圖形符號命名?
答:標準中每一個圖形符號必須給出其相應的名稱或含義。根據(jù)一個含義、一個圖形符號的原則(見GB 7093.1),標準中的名稱和符號應是—一對應的,也即一個標準中不能有相同名稱的圖形符號,不同的符號應給出不同的名稱。
除中文名稱外,還可在名稱欄列出相應的英文對應詞。尤其是等同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中的圖形符號,更應給出符號的英文對應詞。因為,這時英文名稱往往更能反映圖形符號的確切含義。
給出英文名稱(或對應詞)還方便了國際交流,也為圖形符號的計算機管理與查詢提供更多的信息。
www.Examw.com 在GB 1.5發(fā)布前,一些標準中將符號的名稱和編號欄相混,而有些標準又和說明不分。為避免出現(xiàn)混亂,規(guī)定圖形符號的名稱必須在名稱欄中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