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遺失補辦須知
1、考生如遺失考試證書,須在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啟示,報紙上須刊登:考生姓名、 考試名稱、考試時間、證書編號、級別專業(yè)。
2、考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證書補辦申請表一式2份(見本文附件下載)、刊登遺失啟示的報紙原件(整版報紙)向市人事考試中心(南通市工農(nóng)南路150號政務中心服務大廳3樓E074窗口)申請補辦證書。
3、全國職稱外語、計算機和江蘇省職稱外語證書補辦時,考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證書補辦申請表1份(見本文附件下載)向市人事考試中心(南通市工農(nóng)南路150號政務中心服務大廳3樓E074窗口)申請補辦證書。
4、省職稱計算機(省信息化素質(zhì)考核)不予補辦證書,但可開具與證書原件等同效用的成績證明。
其中,
非衛(wèi)生系統(tǒng)的考生可登錄南通人事考試網(wǎng)“成績查詢”欄將自己的成績打印出來(點擊網(wǎng)頁右上角的“老版本”,可查到更久前的成績),再到南通市工農(nóng)南路150號政務中心1017辦公室蓋章,效用等同證書原件;如查不到成績,請自行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開具相應的成績證明(聯(lián)系電話 025-83236068)。衛(wèi)生系統(tǒng)的考生,如需評中級職稱,可打成績證明,方法同前;如需評高級職稱,請自行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開具相應的成績證明(聯(lián)系電話 025-83236068),市級開具的成績證明無效。
來源:考試網(wǎng)-質(zhì)量工程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