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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中級質量專業(yè)考試綜合知識教材輔導知識57

      考試網(wǎng)(mcjgcyingcheng.com)  201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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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是為進行某項活動或過程所規(guī)定的途徑。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當程序形成文件時通常稱為“形成文件的程序”或“書面程序”。
        標準所要求的記錄包括:
        (1)管理評審;
        (2)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
        (3)實現(xiàn)過程及其產品滿足要求的證據(jù);
        (4)與產品有關的要求的評審結果及由評審而引起的措施;
        (5)與產品要求有關的設計和開發(fā)輸入;
        (6)設計和開發(fā)評審的結果以及必要的措施;
        (7)設計和開發(fā)驗證的結果以及必要的措施;
        (8)設計和開發(fā)確認的結果以及必要的措施;
        (9)設計和開發(fā)更改評審的結果以及必要的措施;
        (10)設計和開發(fā)更改的記錄;
        (11)供方評價結果以及由評價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12)在輸出的結果不能夠被隨后的監(jiān)視和測量所證實的情況下,組織應證實對過程的確認;
        (13)當有可追溯性要求時,對產品的惟一性標識;
        (14)丟失、損壞或者被發(fā)現(xiàn)不適宜使用的顧客財產;
        (15)當無國際或國家測量標準時,用以檢定或校準測量設備的依據(jù);
        (16)當測量設備被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時,對以往的測量結果的確認;
        (17)測量設備校準和驗證的結果;
        (18)內部審核結果;
        (19)指明授權放行產品的人員;
        (20)產品符合性狀況以及隨后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所獲得的讓步;
        (21)糾正措施的結果;
        (22)預防措施的結果。

      來源:考試網(wǎng)-質量工程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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