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想過的驗證"稱為"糾正措施驗證"
有些審核員使用的"不符合項報告"有"糾正措施驗證"欄目,用于驗證受審核方對不符合項的整改效果。此欄目的名稱不全面,突出了對糾正措施的驗證,即驗證不符合項發(fā)生原因的分析、糾正措施的制定和實施、不符合原因的消除,未反映出對不符合原因的消除,未反映出不符合事實(外審發(fā)現(xiàn)的和舉一反三自查發(fā)現(xiàn)的)糾正下過的驗證。
筆者認為,如同GB/T19001標準"引言"0.4中使用了"整合"這個不是術語沒有定義的詞那樣,我們完全可以使用"整改"這個詞。GB/T19000標準中僅有80個術語和定義供我們引用,可是,貫標和認證中要用的詞很多,在引用術語的同時,可以并必須選用其他適當?shù)脑~。
"整改"是整治且改進。在我們理解和滿足GB/T19001標準8.2.2中"……確保及時采取措施,以消除所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及其原因。跟蹤活動應包括對所采取措施的驗證R30;…"的要求中,消除(不符合事實)所采取的措施是糾正,消除不合格發(fā)生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是糾正措施,糾正的效果和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都要驗證,兩者可用"整改效果的驗證"來表達,且是很適當?shù)摹?/P>
所以,將前面所說的"奇偶政措施驗證"改為"整改效果的驗證",可以提示審核員填寫全面的驗證意見:
1.受審核方是否糾正了認證審核或監(jiān)督審核中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事實;
2.受審核方是否糾正了認證審核或監(jiān)督審核中的不符合事實;
3.受審核方是否舉一反三將認真自查出的不符合事實逐個糾正;
4.受審核方是否制定了能消除不符合原因的糾正措施,并認真實施從而消除了不符合的原因。
來源:考試網(wǎng)-質量工程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