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需方
合同環(huán)境中的顧客。
注:有時將"需方"稱之為買賣的第二方。
(12)承包方
合同環(huán)境中的供方。
注1有時將"承包方"稱為買賣的第一方。
注2在法文中,有時將"titulairecontrat"稱之為"contractant".
(13)分承包方
向供方提供產品的組織。
注1在英語中,"分承包方"亦可稱為"分供方".
注2在法語中,"分承包方"亦可稱為"sous-traitant"或"sous-commmandier"
來源:考試網-質量工程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