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若所補辦的證書沒有管理號,該欄目請注明“無”。其余項目必須全部填寫,若因考生誤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2.考生須確認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實、準確、符合補辦規(guī)定的要求后,在閱讀“補辦須知”后手工填寫,否則申請無效。
補 辦 須 知
1、 考生如遺失考試證書,須在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啟示,報紙上須刊登:考生姓名、考試名稱、考試時間、證書編號、級別專業(yè)。
2、 考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證書補辦申請表、刊登遺失啟示的報紙原件(整版報紙)向當地證書管理部門(人事考試中心、職稱辦等)申請補辦證書。
3、 全國職稱外語、江蘇省職稱外語不予補辦證書,考生可到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開具相應的成績證明。
4、 江蘇省計算機(信息化素質考核)不予補辦證書,考生可到江蘇省人事廳職稱處開具相應的成績證明。
5、 該表由考生簽字、市證書管理部門信息確認蓋章后一式兩份,原件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報紙原件交省考試中心登記補辦證書,復印件由市證書管理部門留存。
附件下載:證書補辦申請表
來源:考試網-質量工程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