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遺失補辦須知
1、考生如遺失考試證書,須在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啟示,報紙上須刊登:考生姓名、 考試名稱、考試時間、證書編號、級別專業(yè)。
2、考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證書補辦申請表(見本文附件下載)、刊登遺失啟示的報紙原件(整版報紙)向當?shù)刈C書管理部門(市人事考試中心、職稱處等)申請補辦證書。
3、證書補辦申請表由考生簽字、市證書管理部門信息確認蓋章后一式兩份,原件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報紙原件交省考試中心登記補辦證書,復印件由市證書管理部門留存。
4、全國計算機證書補辦按以上證書補辦程序進行。全國職稱外語、江蘇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省信息化素質考核)不予補辦證書,考生可至考試中心(宿遷市人才市場1樓大廳)登記填寫申請,由考試中心代為辦理成績證明。
來源:考試網(wǎng)-質量工程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