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詞解釋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3分,共15分)
26.擬制血親
27.涉外婚姻(狹義)
28.法定婚齡
29.非婚生子女
30.收養(yǎng)的擬制效力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6分,共12分)
31.簡述父母對子女的教育義務。
32.簡述離婚損害賠償?shù)姆ǘㄇ樾巍?/P>
五、論述題(14分)
33.論我國婚姻家庭法有關夫妻扶養(yǎng)義務的規(guī)定。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第34題8分,第35題16分,共24分)
34.宋男幼年喪父,隨母改嫁到離老家很遠的地方,與家鄉(xiāng)親友斷絕了往來。宋男在大學期間結識了同班同學王女,雙方關系密切,決定畢業(yè)后結婚。畢業(yè)前,宋男攜其母去王女家拜訪,對未來的女婿和兒媳,雙方父母均表示滿意。但在交談中,得知宋男的祖母
與王女的媽媽是同胞姐妹后,雙方的父母均不同意此親事,認為輩份不對且為很近的親屬。但宋男王女感情甚篤,堅持要求結婚。
依據(jù)有關法律、司法解釋回答下列問題并簡述理由:
(1)宋男、王女是何親屬關系?(3分)
(2)婚姻登記機關應否給宋男、王女登記?(5分)
35.王軍與李萍于1995年結婚,兩人結婚用房是王軍在1993年為結婚購置的,現(xiàn)價值20萬元。王軍與李萍婚后一直與王軍祖父母住在一起。1996年生育一女孩也由祖父母代為照顧。2002年王軍的父親去世,王軍繼承了1萬元的遺產(chǎn)。2003年李萍的父親去世,李萍繼承了一批字畫,估價10萬元。王軍平時愛好寫作,出版了一部小說,稿酬6000元,全部用于購買了專業(yè)書籍。2000年結婚五周年紀念日,兩個用存款購買一枚價值5000元的鉆戒,一直由李萍戴著。2003年元旦同學聚會,李萍遇到了初戀情人劉賓,劉賓已是南方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總經(jīng)理,兩人相見,舊情萌發(fā),李萍為了與劉賓遠走高飛,辭去了工作,并向法院起訴離婚。王軍同意離婚,但雙方對孩子的撫養(yǎng)權、財產(chǎn)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xié)議。
根據(jù)本案案情,回答下列問題并說明理由:
(1)案例中的各項財產(chǎn),應如何處理?(10分)
(2)子女的撫養(yǎng)權如何處理?(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