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33.簡述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的特征。
34.簡述限期治理的對象。
35.簡述我國關于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的規(guī)定。
36.簡述國際合作原則的意義。
四、論述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37.論述公眾參與原則在我國法律上的體現(xiàn)和貫徹。
38.論述我國法律關于林權的規(guī)定。
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39.2009年3月初,某水泥廠計劃投資建設新的水泥生產線。為向新生產線提供原料,水泥廠在未辦理采礦登記手續(xù)的前提下,在本廠礦山開采區(qū)域內采用深孔爆破方式開采出大量水泥用石灰?guī)r,供本廠生產使用。2011年3月,當?shù)貒临Y源局根據(jù)《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對其作出處罰,責令其立刻停止無證開采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問:(1)水泥廠的行為主要有哪些違法之處?
(2)國土資源局對水泥廠的處罰是否合法?為什么?
40.甲化工廠和乙造紙廠座落在一條小河的兩岸;S生產中排放三氯化鐵殘液,造紙廠生產中排放漂液廢水,兩廠排污濃度均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在河水水位正常情況下,兩個工廠排污均不會對河水造成污染。2010年5月該地大旱,河水明顯減少,化工廠排放的廢水沖入造紙廠的排污口,兩股廢水混和后發(fā)生化學反應,產生了有毒氣體氯化氫,致使在河邊勞動的12名搬運工人中毒暈倒,送醫(yī)院搶救后脫險。受害人為此花費醫(yī)療費86000元。當?shù)丨h(huán)保局對兩工廠排污口監(jiān)測表明,其排污均無異常,屬于達標排放,排放方式亦未違法。當?shù)丨h(huán)保部門決定對兩工廠各罰款6000元,并應12名受害人請求責令兩工廠賠償受害人醫(yī)療費86000元,每個工廠承擔43000元。
問:(1)環(huán)保局對兩工廠給予行政罰款是否有法律根據(jù)?為什么?
(2)兩工廠是否應對12名受害人進行賠償?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