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examw.com/index/logo.png)
根據(jù)《青海省2021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簡章》可知,2021下半年青海自考轉考要求如下:
因戶口遷移或工作變動,離開原報考省繼續(xù)參加自學考試,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和考籍的,應按規(guī)定分別在轉出地、轉入地省級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xù)。
(一)轉出
1.轉出時間:9 月 1 日至 7 日(工作日);
2.轉考程序
(1)轉出考生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轉出地準考證、轉入地準考證和 2 張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自考辦提交轉考申請;
(2)對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附件 3);
(3)省自考辦根據(jù)考生申請,審核考試課程合格成績,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轉考平臺”,由轉入地省級自考辦審核。
3.注意事項
(1)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xù);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yè)期間,不得轉出;
(3)已經(jīng)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
(4)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
(5)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出;
(6)畢業(yè)論文(設計)成績不得轉出;
(7)“專本銜接”考生除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合格成績外一律不得轉出;
(8)考生辦理轉入手續(xù)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9)考生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按照轉入地規(guī)定的時間、方式和要求,到轉入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xù)。轉入未成功的考生,須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到我省自考辦辦理考籍恢復手續(xù)。
(二)轉入
1.轉入時間:9 月 20 日至 27 日(工作日);
2.轉考程序
(1)轉入考生須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我省準考證和 2 張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自考辦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xiàn)場確認;
(2)轉入信息核查無誤后,考生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附件 4)并簽字確認。
3.注意事項
(1)考生在我省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我省考籍后,方可辦理轉入手續(xù);
(2)轉入電子檔案基本信息(照片、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筆跡信息等)與我省考籍檔案信息一致,方可予以接收。不一致的考生須到信息錯誤的省份修改信息后,重新辦理轉入;
(3)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忌D入的課程,須是我省開考的課程,且課程代碼、課程名稱、學分等與我省開考課程相同。我省未開考的課程不予接收;
(4)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yè)期間,不得轉入;
(5)已經(jīng)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轉出省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入;
(6)在外省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
(7)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入;
(8)畢業(yè)論文(設計)成績不得轉入;
(9)在我省取得?撇簧儆 5 門、本科不少于 4 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yè)手續(xù);
(10)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shù)據(jù)交換平臺”退回電子檔案,由考生負責按照轉出地要求辦理考籍恢復等相關事宜。
小編推薦:青海省2021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時間安排表 2021年10月青海自考報名時間9月1日-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