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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空題
1.對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
和對于社會的 ,依照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判處。
2.常見的酌定情節(jié)主要有犯罪的動機、 、犯罪的時間、地點、 、犯罪分子的一貫表現、 、 等。
3.累犯分為 和 兩種。
4.對于累犯,應當 處罰。
5.我國刑法采取的數罪并罰原則是以限制加重原則為主,同時兼采
原則和 原則中的合理因素。
6.在數罪中,有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采取 。
7.在數罪中,分別判處兩個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采取 原則。
8.在數罪中除判處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的,采取 原則。
9.緩刑的適用對象是被判處 或 的犯罪分子。
9.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z
10.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 以下,但是不能少于 。
四、問答題
1.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量刑原則是什么?
2.數罪如何實行并罰?
。 3.自首如何認定?
4.累犯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5.自首與坦白的關系是什么?
五、分析案例
1.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在緩刑考驗期間沒再犯新罪,但在緩刑期滿后不到1年的時間內又犯盜竊罪,依法應判處有期徒刑3年。
請分析:李某是否構成累犯?為什么?
2.馬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過程中主動交代還曾犯有盜竊罪。經公安機關調查,確有此事,犯罪事實當時已被公安機關發(fā)現,只是犯罪人一直未能確定,案件未破獲。
請分析:馬某主動交代盜竊案件的行為是否屬于自首?為什么?
3.被告人李某因盜竊罪被公安機關拘留后如實交代了盜竊罪行,同時還交代了曾經搶奪他人財物的罪行,經查屬實。
請分析:李某交代搶奪他人財物罪行的行為是否屬于自首?為什么?
參考答案:
第十一章 刑罰裁量
二、選擇題
1.C 2.C 3.D 4.D 5.C
6.C 7.C 8.A 9.C 10.BC
11.C
五、案例分析題
1.李某不構成累犯。
緩刑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zhí)行,而累犯的條件之一是原判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赦免以后5年內,不再執(zhí)行就沒有執(zhí)行完畢之說,因而不能構成累犯。
2.馬某主動交代盜竊案件的行為不屬于自首。
根據司法解釋,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同種罪行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但不屬于自首。
3.李某交代搶奪他人財物罪行的行為屬于自首。
根據司法解釋,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不同罪行的,以自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