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有關說明
一、為什么需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考生報考河北省自學考試,在網上申請畢業(yè)(或使用“學歷證書”申請免考)時,系統(tǒng)使用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證號碼、姓名及其它信息通過“學信網”在線查驗其“學歷證書”信息。
在線查驗未通過的,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下簡稱《學歷認證報告》,認證費用自理)原件及復印件,用以輔證學歷證書為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
學歷證書為河北省自學考試學歷證書的,可不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二、“學歷證書”無法通過在線查驗的幾個主要原因
(一)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證號碼、姓名與“學歷證書”在“學信網”注冊身份證號碼、姓名不符。
(二)考生網上申請畢業(yè)時填報的“學歷證書”信息有誤。
(三)“學信網”不提供查詢的“學歷證書”信息。
三、《學歷認證報告》信息中出生日期(含身份證號碼)信息與自考考籍的出生日期(含身份證號碼)信息不一致的,需按不同情況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一)“學歷證書”標明出生日期與自考考籍的出生日期一致的,提交 “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學歷證書”標明出生日期與自考考籍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畢業(yè)材料(如畢業(yè)生登記表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況說明。
(二)因身份證號碼變更造成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帶有變更前信息的畢業(yè)材料(如畢業(yè)生登記表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縣級公安機關署章的、公安部統(tǒng)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學歷認證報告》中姓名信息與自考考籍的姓名信息不一致的,需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一)《學歷認證報告》中姓名信息與自考考籍的姓名信息為“現用名”、“曾用名”關系的
提交標明曾用名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標明曾用名的戶籍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戶籍證明信的曾用名不得為后期手寫填加。
(二)《學歷認證報告》中姓名信息有誤的
“學歷證書”標明姓名與自考考籍姓名一致的,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學歷證書”標明姓名與自考考籍姓名不一致的,提交畢業(yè)材料(如畢業(yè)生登記表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姓名不一致的情況說明。
五、《學歷認證報告》辦理機構(部分):
(一)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北四環(huán)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北航北門向東200米)
電話:010-82332257
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
(二)河北省大中專院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
地址: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49號河北省教育廳東輔樓106室
電話:0311-66005710,66005712
傳真: 0311-66005712
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詳詢以上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