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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fā)放2018年4月自學考試違紀考生處理告知書的通知
請在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違紀的考生在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貴陽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領取考生違紀處理告知書,如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沒有前來領取,即視為通知公告送達。在接到處理決定后,如對處理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處理決定起3個工作日內向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提出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寫明申辯意見、理由和相應證據(jù),逾期則視為放棄相應權利。
貴陽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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