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太原市政府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xiāng)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中獲悉,從明年春季學期開始,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包括民辦學校學生,將全部享受由國家提供的免費教科書。同時,各縣(市、區(qū))將探索并逐步推行部分教科書循環(huán)使用制度。
今后,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原則,建立中央、省、市、縣(市、區(qū))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從2017年春季學期開始,統(tǒng)一城鄉(xiāng)補助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政策。補助基本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學生每年在校天數(shù)均按250天計算。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擔,我市承擔部分由省市縣按照5:2:3比例分擔。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覆蓋面按照寄宿生的23%核定。
民辦學校在獲取政府部門核撥的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后,等額減收由學生負擔的學費。2016年春季學期已經收取學雜費的學校,在收到公用經費補助資金一個月內,按相應標準足額退還給學生。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民辦學校(含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在現(xiàn)收費標準基礎上,按照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等額減收學生學費。
此外,今后,對適齡重度殘疾學生開展送教服務,并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學校公用經費。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學生放學后的免費托管服務,所需經費由市、縣財政共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