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qū)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區(qū)內各中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16〕27號),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扎實推進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引導廣大青少年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不斷提高健康水平,確保體育考試“公開、公正、公平”,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渝教體衛(wèi)藝函〔2017〕4號)要求,現就我區(qū)2017年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范圍和對象
凡報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的初中畢業(yè)生(含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均須參加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中招體育考試)。
二、考試時間
4月10日—19日。區(qū)內的考生必須在區(qū)教委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考試,每名考生的全部項目必須在一天內連續(xù)完成。如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由區(qū)考試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中斷考試,其補考時間另行安排。
三、考試項目、規(guī)則及評分標準
(一)考試項目
立定跳遠、擲實心球、1分鐘跳繩、中長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
(二)考試規(guī)則
按教育部2014年頒布施行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相應的測驗規(guī)則執(zhí)行。
(三)評分標準
2017年,中長跑成績仍不計入總分,但考生必須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guī)定的女子800米和男子1000米項目的測試后,方能參加其它三項的測試。三項考試滿分為50分,其中立定跳遠15分,擲實心球15分,1分鐘跳繩20分;指標到校學生體育成績必須達到40分及以上。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1。
四、免考和緩考
(一)免考
1.免考對象:因身體殘疾或身患嚴重疾病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和雖有殘、傷、病但沒有喪失運動能力確需靜養(yǎng)的考生。
2.免考程序:凡需免考應由考生及其家長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重慶市中招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見附件3),經學校及考生家長簽字同意后,由學校統(tǒng)一報區(qū)中招體育考試小組批準,同時交驗相關佐證材料。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需交驗縣級以上(含縣級)殘聯部門的證明材料,或具有傷殘等級鑒定資質醫(y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材料及病歷資料;未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需交驗縣級以上(含縣級)醫(y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及病歷資料。免試考生的申請及佐證材料要存入考生檔案。凡獲準免試的考生名單必須在學校張榜公布。
3.成績計算:因身體殘疾或身患嚴重疾病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獲準免試后,按滿分的80%(40分)計入中招升學考試總分;因殘、傷、病,但沒有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獲準免試后,按滿分的60%(30分)計入中招升學考試總分。
4.紀律要求: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體育考試成績以0分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二)緩考
1.緩考對象:考前突發(fā)傷病(含女生例假)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和考試過程中突發(fā)意外事故中斷考試的考生。
2.緩考程序:考前突發(fā)傷病(含女生例假)無法參加考試的
考生,由考生申請,報學校和當地主考,經在場醫(yī)生核準,主考簽字后準予緩考?荚囘^程中突發(fā)意外事故中斷考試的考生,經考場主考批準并報中招辦備案,準予緩考,但已考項目成績有效。
3.補考規(guī)定:補考時間定于4月25日上午9點統(tǒng)一組織緩考學生補考,地點在區(qū)體育場,緩考學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補考,屆時仍不能考試的學生如符合免試條件可按免試辦法予以處理。如考生自行放棄考試項目,則該項目作零分處理,已考項目按最后得分計入總分。無故缺席者不予補考。
五、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為了切實加強對中招體考工作的領導,我委成立“重慶市江津區(qū)2017年中招體考工作領導小組”,由區(qū)教委主任朱文良任組長,湯晴瑜任副組長,王勇、許慶良、辜文凱、彭華、吳云春、楊磊、曹前剛、張霞任成員。中招體考工作日常管理和考務工作由我委中招辦具體負責實施。
考場主任分別由考場所在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擔任,參加中招體考工作的考務人員由我委中招辦統(tǒng)一抽調。
為了嚴肅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確保中招體考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我委設立中招體考舉報電話(47545506、47551510、47536410),對在中招體考中發(fā)生的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各考場考務辦公室要認真制定和完善中招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考場管理辦法、安全預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安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荚図樌M行,并于該考場體考前一天,將實施方案、考場管理辦法、安全預案電子件發(fā)送至403778869@qq.com郵箱,紙質件交體考組帶回基礎教育科。
(二)考場設置。根據考生人數分布情況,本著“就近方便、安全高效”的原則,按照“保證考生當天往返、易于組織管理和確?荚囐|量”的要求,全區(qū)集中設置多個全封閉式考場,考場設施及條件符合各項考試要求,具體考場設置見中招體考秩序冊。考試過程中,除考務人員、各校帶隊教師及臨考考生外,其他任何人員均不得進入考場或以各種方式干擾考試工作?紙鰞劝才裴t(yī)務人員,備有氧氣包及傷員救護車。
(三)參考要求。教委統(tǒng)一編排好“中招體育考試秩序冊”,并提前分發(fā)到參考學校?忌毘种姓畜w育考試準考證,并經逐項驗證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
(四)測試規(guī)定!吨貞c市中招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上記載的各項成績向考生當場宣布。教委統(tǒng)一使用市教委編制的“重慶市中招體育考試成績處理系統(tǒng)”進行成績統(tǒng)計。
考生考號編寫十位數:第1-2位是年號;第3-4位是學校代碼;第5-6是考生班級號;第7-10位是報名順序號(如:16級江津中學01班某學生號:1701010000)學校代碼見(附件5)。
(五)成績認定。《重慶市中招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作為考生成績的原始記錄依據,每項考試結束后,立即由考生本人簽名。完成成績的計算機處理后,每名考生的成績必須在學校顯著位置統(tǒng)一公示3天以上。公示無異議后,體考成績由區(qū)教委基礎教育科封存,并于5個工作日內轉交區(qū)教委中招辦。任何人不得對中招體考成績進行更改。中招辦以考生“成績登記表”上的成績計入考生升學總分。
六、紀律要求
(一)加強管理。各校要高度重視體考工作,加強宣傳,消除考生的緊張情緒、畏難思想,積極組織學生開展經常性鍛煉,尤其要加強改善心血管系統(tǒng)機能和提高速度耐力素質的綜合性練習。考前,要認真檢查場地及設備設施,確保考試場地、器材安全、完好。
(二)強化安全。各校要落實學生體檢制度,加強醫(yī)務監(jiān)督,對患有心臟疾病的考生要避免參加運動量大鍛煉。各考場要建立安全保衛(wèi)機構,制定應急預案,主動聯系當地公安,做好考場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防止傷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發(fā)生?荚囍,如遇特殊情況應靈活妥善處理。要重視考生往返考場的交通和考試期間的飲食衛(wèi)生安全。集中運送考生的車船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不準超載超速行駛,駕駛人員必須證照齊全,安全信譽度高;集中飲食點要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規(guī)定,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
(三)確保公平。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加強過程管理。對參加考試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一天(4月9日)的紀律和業(yè)務培訓,確保各項測試工作順利、準確、有序、高效完成?荚囘^程全程錄像,以便仲裁和有異議的考生查詢。要加強監(jiān)督,嚴肅
紀律,增強考試的透明度,堅決杜絕徇私舞弊現象發(fā)生。
(四)嚴肅問責。區(qū)教委將成立由委領導及基教科、紀檢室、群眾工作科等組成的督查組,加強對區(qū)中招體育考試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對違反招生考試工作有關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黨紀、政紀乃至法律責任。
(五)規(guī)范收費。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教委《關于中等職業(yè)學校中小學畢業(yè)考試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價〔1998〕208號)精神,按照以考養(yǎng)考和專款專用的原則,向考生收取體育考務費每人12元(每項4元)。對家庭經濟困難,無力交納考務費的,由學生家長申請,村、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單位簽注證明意見,由區(qū)教委批準予以免交。免交人數比率控制在15%以內。所收考務費只限用于監(jiān)考人員的勞務開支、食宿、交通和考區(qū)有關工作人員的補貼以及考場的場地、器材等經費支出。
七、其它
中長跑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測試;方案、時間由各校自定但必須在4月9日前完成測試工作,各校于3月20日前將中長跑測試項目具體方案(含應急預案)和時間安排的電子件傳403778869@QQ.com;我委將派巡考人員進行巡考。成績標準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guī)定的女子800米和男子1000米計算,但不記入個人體考總分;測試成績必須在中招體考前在學校公示;中長跑測試方案(含應急預案)、成績冊紙質件加蓋學校公
章于統(tǒng)一測試時報區(qū)教委留存?zhèn)洳椤?/P>
各校于3月27日上午9點至12點,派專人到我委中招辦集中報名、繳費;將《重慶市中招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附件2)和中招體考報名表(附件4)紙質件加蓋學校公章,交到教委基教科217辦公室審核后到教委財務科繳費。將附件4和江津區(qū)2017年中招體考成績冊(附件6)(注:學校統(tǒng)一編排,男生在前女生在后)電子件發(fā)403778869@QQ.com。
重慶市江津區(qū)教育委員會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