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廣州中考[微博]體育考試將作出調(diào)整,擬增加游泳為必考項目,學生可以在游泳和中長跑兩個必考項目中任選一項。據(jù)介紹,游泳考試的評分標準,將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前提下,對省教育廳明確的標準作進一步細化。(《廣州日報》9月25日)
廣州率先將游泳納入中考必考項目,無疑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因為此舉巧妙借助中考指揮棍”,引導學校、學生及其家長[微博]要重視游泳教學。如此一來,過去大家都不當回事的游泳運動,勢必成為熱門。如果今后再將游泳項目作為普考,人人都必須參加,那么只要是接受完義務(wù)教育的孩子,就幾乎都能掌握該技能,這怎不令人欣慰。
不過,我們在為“游泳進中考”擊掌的同時,也應(yīng)當清醒地看到,在中小學生中推廣游泳運動,絕非納入中考這么簡單,其背后還有許多配套工程需要實施。譬如教材的編寫,專職教師的培訓和配備,訓練場地的建設(shè),設(shè)施維護及學生訓練費用的落實等。如果教育部門不會同政府其他部門統(tǒng)籌兼顧,盡快把這些工作落到實處,而是只管最后的測試,別的什么都不問,那么學校就有可能把培訓任務(wù)推給家長,家長就要為此多掏腰包。貧困家庭的學生就有可能因交不起費用而自己下河訓練,弄不好還會出安全事故。與其這樣,還不如不考呢!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如果學校不分大小家家都建游泳館,校校都配專職教練,顯然不現(xiàn)實。那怎么辦呢?可采取“兩條腿”走路的辦法,一方面,在城市,由于公共游泳場地較多,可采取政府與家長共同出錢購買服務(wù)的方法,公開招標,把學生游泳技能培訓外包給相關(guān)單位組織實施。另一方面,在農(nóng)村地區(qū),可以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為基地,建立簡易游泳池,組織轄區(qū)內(nèi)的學生輪流進行培訓。當然,如果有條件的學校,鼓勵通過社會募捐等方式自籌資金建設(shè)標準化游泳池,以達到一勞永逸的效果。但愿其他地方在普及中小學游泳教育時,能夠及早謀劃,爭取做到“配套先行”,千萬別打無準備之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