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
1.考試性質
初中畢業(yè)考試與升學考試相結合。
2.考試科目和計分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與歷史六門。語文、數(shù)學、英語滿分各為130分,物理、化學、政治與歷史滿分各為100分,其他考試科目為體育,滿分為40分。中考錄取總分滿分為730分。
3.考試方式
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政史科目中的歷史部分實行閉卷考試,政治部分實行開卷考試。體育實行現(xiàn)場測試和平時成績結合,英語采用聽力與口語自動化測試和書面考試結合的方式。
4.考試時間和日程
考試時間:2015年6月17日~19日。
考試日程:6月17日上午 9:00~11:30 語文
下午 14:00~15:40 物理
6月18日上午 9:00~11:00 數(shù)學
下午 14:00~14:50 歷史
15:40~16:30 政治
6月19日上午9:00~10:40 英語
下午 14:00~15:40 化學
體育考試安排在5月6日~14日進行。
5.考查科目實施辦法
考查科目為生物、地理、藝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勞動技術能力操作與信息技術實踐能力。其中生物、地理、信息技術實踐能力和勞動技術能力操作,已在初一、初二年級學年結束時完成考核。藝術與理化實驗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級第二學期期中進行,由市教科院統(tǒng)一命題,分校組織,互換監(jiān)考,分別采用集中閱卷與現(xiàn)場評分方式?疾榭颇砍煽兎譃椤昂细瘛迸c“不合格”兩類,合格者準予初中畢業(yè),成績不計入錄取總分,供各類高中段學校錄取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