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標師《招標采購合同管理》輔導資料 2.6.1違約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睹穹ㄍ▌t》第111條、《合同法》第107條對違約責任均做了概括性規(guī)定。違約責任具有以下特征:①違約責任的產(chǎn)生以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為條件;②違約責任具有相對性;③違約責任主要具有補償性;⑧違約責任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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