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2.3.1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則
合同的履行,是指對合同約定義務的執(zhí)行。合同的履行表現(xiàn)為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guī)定,全面、適當?shù)芈男凶约核袚牧x務。
合同履行應當遵守一定的原則。合同履行原則是指導合同履行并適用于合同履行整個過程的特有原則。合同履行除必須貫徹《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基本原則外,還應堅持全面履行、適當履行、協(xié)作履行和經(jīng)濟合理等原則。
1)全面履行原則
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不僅包括合同條款約定的各方當事人的義務,而且也包括法律規(guī)定的先合同義務與后合同義務等內(nèi)容。全面履行原則的基礎即為《合同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合伺法》第60條第 1款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边@是全面履行原則在法律中的體現(xiàn)。
2) 適當履行原則
適當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應依合同約定的標的、質(zhì)量、數(shù)量,由適當主體在適當?shù)钠谙、地點,以適當?shù)姆绞铰男泻贤x務的原則。
適當履行原則要求:第一,履行主體適當。即當事人應當親自履行合同義務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轉(zhuǎn)讓合同義務或?qū)⒑贤瑱嗬D(zhuǎn)讓給其他人代為履行或接受履行。第二,履行標的物及其數(shù)量和質(zhì)量適當。即當事人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標的物履行義務,而且還應依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和質(zhì)量來給付標的物。第三,履行期限適當。即當事人必須依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來履行合同,債務人不得遲延履行,債權人不得遲延受領;如果合同未約定履行時間,則雙方當事人可隨時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第四,履行地點適當。即當事人必須嚴格依照合同約定的地點來履行合同。第五,履行方式適當。履行方式包括以標的物為履行方式或者以價款或酬金為履行方式,當事人必須嚴格依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3) 協(xié)作履行原則
協(xié)作履行原則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僅應履行自己的義務,而且還應當協(xié)助對方履行義務!逗贤ā返60條第2款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jù)合同的性質(zhì)、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贝丝钍菂f(xié)作履行原則的具體體現(xiàn)。協(xié)作履行原則是合同履行的保障,符合雙方當事人的利益。
協(xié)作履行原則具有以下要求:第一,合同一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時,另一方應當為其創(chuàng)造必要條件、提供方便。如貨物采購合同中,采購方應當為供貨方提供準確的交貨地點,以便供貨人交付貨物。第二,合同一方當事人通知另一方時,另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答復。第三,合同一方當事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2)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在雙務合同中,合同當事人都負有合同義務,往往一方的權利與另一方的義務之間具有相互依存、互為因果的關系。為了保證雙務合同當事人利益關系的公平,《合同法》作出了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履行或者可能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可以行使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保留性權利,這就是對抗對方當事人要求履行的抗辯權。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有以下三種:
1)同時履行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且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或者是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①由同一雙務合同產(chǎn)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系。②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且均已屆清償期。③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債務或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④對方當事人應履行的義務是可能履行的。
2) 先履行抗辯權
先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的要求,或者是先履行一方履行的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的權利。
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①當事人因雙務合同互負債務。②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這種順序一般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或按交易習慣能夠確定;且應先履行的債務有履行可能。③應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發(fā)包人遲延支付工程價款的,承包人據(jù)此行使暫停施工的權利,可以認為即行使了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辯權。
3) 不安抗辯權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zhuǎn)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yè)信譽;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由上述規(guī)定可見,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①當事人須因雙務合同互負債務;②當事人一方須有先履行的義務且該先履行義務已屆履行期;③后履行義務一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④后履行義務一方?jīng)]有對待給付或未提供擔保。不安抗辯權是預防性的保護措施,當一方情況發(fā)生變化,另一方先履行會造成損失時,法律依據(jù)公平原則作出上述規(guī)定。為防止不安抗辯權的濫用,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在行使此項權利時,一定要有確切的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