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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造價工程師《計價控制》精講考點:工程計量與合同價款結算

考試網  [2018年12月5日]  【

工程計量與合同價款結算

  一、工程計量

  (一)工程計量的原則與范圍

  1.工程計量的概念

  工程計量,就是對承包人已經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實體數量進行測量與計算。工程施工過程中,會由于一些原因導致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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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程計量的原則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計量;

  (2)按合同文件說規(guī)定的方法、范圍、內容和單位計量;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圍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發(fā)包人不予計量。

  3.工程計量的范圍與依據

  (1)工程計量的范圍。

  工程量清單及工程變更所修訂的工程量清單的內容;合同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種費用支付項目,如費用索賠、各種預付款、價格調整、違約金等。

  (2)工程計量的依據。

  (二)工程計量的方法

  工程計量可選擇按月或按工程形象進度分段計量,具體計量周期在合同中約定。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單價合同的計量規(guī)定進行計量。

  1.單價合同計量

  單價合同工程量必須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應予計量的按照現行國家計量規(guī)范規(guī)定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計算得到的工程量確定。

  2.總價合同計量

  采用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圖紙及其預算方式發(fā)包形成的總價合同,除按照工程變更規(guī)定引起的工程量增減外,總價合同各項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結算的最終工程量。

  習題:工程計量的原則主要包括()。

  A.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計量

  B.按合同文件所規(guī)定的方法、范圍、內容和單位計量

  C.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圍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發(fā)包人不予計量

  D.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總價合同的計量規(guī)定進行計算

  E.工程計量通?蛇x擇按月計量的方式

  答案:ABC

  二、預付款及期中支付

  (一)預付款

  工程預付款是由發(fā)包人按合同約定,在正式開工前由發(fā)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用于購買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和組織施工機械和人員進場的價款。主要就是為了解決承包人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

  1.預付款的支付

  (1)工程預付款的額度。

  1)百分比法。

  預付款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扣除暫列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金額(扣除暫列金額)的30%。

  2)公式計算法。

  根據主要材料(含結構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總價的比重,材料儲備定額天數和年度施工天數等因素,計算預付款額度。其計算公式為:

  工程預付款數額=年度施工天數(年度工程總價×材料比例(%))×材料儲備定額天數

  材料儲備定額天數由當地材料供應的加工天數、在途天數、整理天數、供應間隔天數、保險天數等因素決定。

  (2)預付款的支付時間。

  2.預付款的扣回

  (1)按合同約定扣款。

  (2)起扣點計算法。

  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件的價值相當于工程預付款數額時起扣,從每次結算工程價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價款,竣工前全部扣清。起扣點的計算公式如下:

  T=P-N(M)

  習題:已知某工程各月完成的合同價款如下表所示,若工程預付款限額為100萬元,主要材料在合同價款中所占比重為40%,承包工程價款總額為800萬元,則工程預付款應在()月開始扣回。

月份

1

2

3

4

5

6

7

合同款額(萬元)

50

100

150

150

140

120

90

  A.4

  B.5

  C.6

  D.7

  答案:B

  3.預付款擔保

  預付款擔保是指承包人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后領取預付款前,承包人正確、合理使用發(fā)包人支付的預付款而提供的擔保。如果承包人中途毀約、中止工程,發(fā)包人有權該項擔保金額中獲得補償。

  預付款擔保的主要形式為銀行保函。預付款擔保的擔保金額通常與發(fā)包人的預付款是等值的。預付款一般逐月從工程預付款中扣除,預付款擔保的擔保金額也相應逐月減少。

  4.安全文明施工費

  發(fā)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后的28天內預付不低于當年施工進度計劃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則進行分解,與進度款同期支付。

  發(fā)包人沒有按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承包人可催告發(fā)包人支付;發(fā)包人在付款期滿后的7天內仍未支付的,若發(fā)生安全事故,發(fā)包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二)期中支付

  1.期中支付價款的計算

  進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中結算價款總額計,不低于60%,不高于90%。

  2.期中支付的程序

  (1)進度款支付申請。

  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的內容包括:

  1)累計已完成的合同價款。

  2)累計已實際支付的合同價款。

  3)本周期合計完成的合同價款,其中包括:①本周期已完成單價項目的金額;②本周期應支付的總價項目的金額;③本周期已完成的計日工價款;④本周期應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費;⑤本周期應增加的金額。

  4)本周期合計應扣減的金額,其中包括:①本周期應扣回的預付款;②本周期應扣減的金額。

  5)本周期實際應支付的合同價款。

  (2)進度款支付證書。

  若發(fā)、承包雙方對有的清單項目的計量結果出現爭議,發(fā)包人應對無爭議部分的工程計量結果向承包人出具進度款支付證書。

  (3)支付證書的修正。

  發(fā)現已簽發(fā)的任何支付證書有錯、漏或重復的數額,發(fā)包人有權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權提出修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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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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