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符合科學性要求
1.以動物實驗為前提
2.制定嚴密的實驗計劃
3.有嚴格審批監(jiān)督程序
實驗之前必須提交倫理委員會審查。獲得倫理委員會批準后方可開始進行人體實驗。在實驗中接受倫理委員會的檢查和監(jiān)督。實驗結束后發(fā)表論文也要經過倫理委員會審核。
4.設置對照組
人體實驗的全過程都必須遵循醫(yī)學科學研究的原理,采用實驗對照和雙盲的方法,以確保實驗結果的科學性,經得起重復的驗證。
5.寫出研究報告
在人體實驗結束后,必須做出實事求是的科學報告,任何篡改數據、編造材料的行為都是不道德的。
紐倫堡法典的基本精神
1.絕對需要受試者的“知情同意”;
2.實驗應是對社會有利,又是非做不可的;
3.人體實驗前先經動物實驗
4.實驗應避免給受試者帶來精神的和肉體的痛苦及創(chuàng)傷
5.禁止進行估計受試者有可能死亡或殘廢的人體實驗;
6.實驗的危險性不得超越人道主義的重要性
7.實驗應精細安排,采取一切措施杜絕發(fā)生傷殘;
8.實驗必須由受過科學訓練的人來進行;
9.實驗期間,受試者有權停止實驗;
10.實驗過程中,發(fā)現受試者有可能傷殘或死亡時,應立即停止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