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化濕藥
一、含義
凡氣味芳香,性偏溫燥,具有化濕運脾作用的藥物,稱為化濕藥。
二、性能特點
本類藥物多辛香溫燥,主歸脾胃經(jīng),善芳化燥除濕濁、舒暢氣機而健運脾胃。
三、功效與主治
本類藥物具有化濕健脾、和中開胃之功。適用于脾為濕困、運化失常所致的脘腹痞滿、嘔吐泛酸、大便溏薄、食少體倦、舌苔白膩,或濕熱困脾之口甘多涎等。此外,本類藥物通過化濕又能解暑,治暑溫、陰寒閉暑、濕溫等亦可選用。
四、配伍應用
濕證有寒濕與濕熱之分,故在使用化濕藥時,應根據(jù)不同的濕證進行適當?shù)呐湮,寒濕者當配溫里散寒藥,濕熱者當配清熱燥濕藥。又濕性粘滯,濕阻每可滯氣,行氣有助于化濕,故使用化濕藥時常配行氣藥。濕生每因脾虛,若為脾虛生濕者,當配補脾藥等。
五、使用注意
本類藥物多屬辛溫香燥之品,易耗氣傷陰,故陰虛血燥及氣虛者宜慎用。又因其芳香,大多含揮發(fā)油,而揮發(fā)油又為其有效成分,故入湯劑不宜久煎,以免藥效降低。
廣 藿 香 (基源 藥材)
l. 化濕醒脾——用于濕滯中焦證。
本品芳香辛散而不峻烈,微溫化濕而不燥熱,入脾胃肺經(jīng),具有良好的芳化濕濁、醒脾健胃之功效。治濕濁內(nèi)阻、中氣不運所致脘腹痞悶、少食作嘔、神疲體倦等癥,每與蒼術、厚樸等同用,如不換金正氣散。
2. 化濕解暑——用于暑濕證及濕溫證初起。
本品有化濕醒脾、和中止嘔、解暑發(fā)表之功,常用于暑濕證及濕溫證初起。
(1)治暑月外感風寒、內(nèi)傷生冷之惡寒發(fā)熱、頭痛脘悶、嘔惡吐瀉。常與紫蘇、厚樸、半夏等同用,如藿香正氣散。
(2)治濕溫證。若為濕溫初起、邪漫三焦,常與白豆蔻、杏仁、黃芩等同用;若治濕溫時疫、邪在氣分,證屬濕熱并重者。常與黃芩、滑石、茵陳蒿等同用,如甘露消毒丹。
3. 止嘔——用于嘔吐。
本品既善化濕,又能和中止嘔,用于嘔吐,對濕濁中阻者尤為適宜。
(1)治濕濁中阻之嘔吐。單用即可,如與半夏配伍則效果更佳。
(2)治寒濕嘔吐。常與丁香、白豆蔻等同用。
(3)治濕熱嘔吐。常與黃連、竹茹等同用。
(4)治妊娠嘔吐。常與砂仁、蘇梗等同用。
(5)治脾胃虛弱之嘔吐。常與黨參、白術同用。
此外,本品還可用治表證夾濕之證等。
用法:藿香葉偏于發(fā)表;藿香梗偏于和中。鮮藿香解暑之力較強,夏季泡湯代茶,可作清暑飲料。
佩 蘭 (基源 藥材)
1. 化濕和中——用于濕滯中焦證。
本品辛香宣化,性平偏涼,入脾胃肺經(jīng),善醒脾而除中洲陳腐穢濁之氣,與藿香相似,亦為化濕和中之要藥。
(1)治濕阻中焦證。常與藿香相須為用,并常與蒼術、厚樸等同用。
(2)治脾經(jīng)濕熱之口中甜膩、多涎、口臭等。輕者單用,重者常與黃芩、滑石、梔子等同用。
2. 解暑 ——用于外感暑濕或濕溫初起。
本品有良好的化濕、解暑之功,用于外感暑濕或濕溫初起。
(1)治暑濕證。常與藿香、荷葉、青蒿等同用。
(2)治濕溫初起。常與藿香、滑石、薏苡仁等同用。
藿香與佩蘭功用對比
藿香與佩蘭均辛香入脾胃而善化濕解暑, 治濕阻中焦、濕溫初起及暑濕證等,常相須為用。然藿香微溫,化濕力較強,且兼發(fā)表,又善治夏月感寒飲冷之陰寒閉暑證及表證夾濕;還能止嘔,治寒濕等所致的 惡心嘔吐。佩蘭則性平偏涼,藥力平和,又善治脾經(jīng)濕熱之口中甜膩、多涎或口苦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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