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2017年內蒙古選調生考試招聘公告”可知,2017年內蒙古選調生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一)應屆畢業(yè)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理想信念堅定,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
3.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自愿到基層和艱苦環(huán)境鍛煉,發(fā)展?jié)摿^大;
4.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入黨時間截止到2017年3月23日。非中共黨員的,須在校期間被評為院(系)級以上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三好”學生等)或者獲得國家獎學金、見義勇為稱號等省級以上表彰獎勵;
5.服從組織分配;
6.2017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并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相應學位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不含定向培養(yǎng)生、委托培養(yǎng)生、以及成人教育和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
7.年滿18周歲;其中,大學本科生25周歲以下(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28周歲以下(1988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歲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二)“兩委”委員大學生村官應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2.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3.目前仍在嘎查村“兩委”委員職務以上崗位工作;
4.大學生村官聘期內各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情況的;
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