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2016年江西泰和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選調生招聘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8月11日(星期三、星期四)(工作日上班時間)。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泰和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工作人員5名,其中:計財股1人,主要從事財務工作;其它股室4人。
二、選調范圍
泰和縣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有財政全額撥款的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熱心扶貧工作,有較強的責任心,身心健康,有奉獻精神;
2、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3、計財股報考專業(yè)要求為會計與審計類(專業(yè)目錄按照江西省人社廳贛人社發(fā)〔2012〕86號文件執(zhí)行),報考其余三個崗位的專業(yè)不限;
4、歷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工齡較長者提供近三年考核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此次選調:
1、試用期未滿人員;
2、三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構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8月10日——8月11日(星期三、星期四)(工作日上班時間)
地點:泰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縣政府大樓1609室)
2、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實行現(xiàn)場資格初審,由縣人社局負責。
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報名時提供《泰和縣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下載)(自行下載)1份。請報考人員仔細對照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2)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提交審查,同時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年度考核等證明。
(3)準備近期照片2張。
3、報名者無需繳納任何考試費用。
4、考試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等。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相應調減選聘人數(shù)。
2、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的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入闈比例為1: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闈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如入闈面試人員因放棄等出現(xiàn)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三)考察政審
1、報考人數(shù)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的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選調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考察政審對象(如出現(xiàn)入闈考察政審對象合成的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入闈考察政審),并進行公示。
2、未通過考察政審產生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高至低依次遞補。考察政審工作 由縣人社局和縣扶貧辦共同負責。
(四)公示:
對擬調人員,將在泰和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
(五)辦理調動:
公示結束后,用人單位憑政府抄告單為入選人員辦理調動相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