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tǒng)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征的基本概念及其具體數值的總稱。
2.統(tǒng)計指標包含的三個要素,即:指標名稱、計量單位、計算方法。還包括了時間限制、空間限制和指標數值等另外三個要素。
3.統(tǒng)計指標的種類:按統(tǒng)計指標說明的總體現象內容的不同,可分為數量指標(外延指標)和質量(內涵指標)指標。數量指標是說明總體外延規(guī)模的指標,反映總體絕對數量的多少,它用絕對數的形式表示,并有計量單位。數量指標又稱為總量指標,可表現為總體單位總量,也可表現為總體標志總量。質量指標是說明總體內部數量關系和總體單位水平的指標,它通過以相對數和平均數的形式來表示。
4.統(tǒng)計指標按作用和表現形式的不同,可分為總量指標、相對指標、平均指標、標志變異指標四類,分別反映 的規(guī)模、水平、結構、比例、集中分散程度等數量特征。
總量指標是反映總體規(guī)模的統(tǒng)計指標,表明現象總體發(fā)展的結果。
相對指標是兩個有聯系的總量指標相比較的結果。
平均指標是總體各單位某一數量標志一般水平的統(tǒng)計指標。
標志變異指標是表明總體各個單位標志值的差異程度(離散程度)的指標。
5.按指標的時間標準不同可分為時點指標和時期指標;
6.時期指標是反映總體在某一段時期內累計規(guī)模的總量指標。時點指標是反映總體在某一時刻狀態(tài)上規(guī)模的總量指標。時期指標和時點指標的區(qū)別在于:
(1)時期指標數值的大小和時間的長短成正比,時間越長,時期指標數值越大,反之則越小;時點指標數值的大小與時點間的間隔長短無直接關系。
(2)時期指標的各期數值可以相加表示現象在更長時期內發(fā)生的總量;時點指標的數值不能相加,因為相加的數值沒有實際意義。
7.強度相對指標是不屬于同一總體的兩個性質不同但相互但相互間有聯系的總量指標對比的比值,是用來反映現象的強度、密度和普遍程度、利用程度的綜合指標。
8.平均指標的概念及特點:平均指標是將一個總體內各個單位在某個數量標志上的差異抽象化,以反映總體的一般水平的綜合指標。有兩個基本特點:一是它是一個代表性的指標,代表總體各個單位某一數量標志的一般水平。它代表總體各單位標志值的集中趨勢。二是它把總體各個單位某一標志數值的差異抵消掉,而反映總體的綜合特征。
8.加權算術平均數:概念:是在總體經過分組形成變量數列(包括單項數列和組據數列),有變量值和次數的情況下,將各組變量值分別與其次數相乘后加總求得標志總量,再除以總體單位數(即次數總和)而求得的數值。
計算公式:加權算術平均數=
9. 標準差是總體各單位變量值與其平均數的離差平方的算術平均數的平方根。
標準差計算公式: 根據未分組資料求標準差,其計算公式為:
根據分組資料求標準差,其計算公式為:
式中, 為標準差; 為平均數;xi為變量值;n為總體單位數;k為分組數;fi為組的頻數或權數。
10.標準差愈大說明標志變動程序愈大,因而平均數代表性就愈小;反之標準差愈小說明標志變動程度愈小,平均數代表性就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