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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寧市第二批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和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公告

來源:南寧市教育局   [ 2017年07月12日 ]  【

2017年春季南寧市第二批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和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公告

  根據(jù)《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經(jīng)南寧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南寧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和公示,現(xiàn)將南寧市2017年春季第二批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予以公告(具體名單詳見附件)。通過認定的申請人員請按以下要求領取教師資格證:

  一、領取時間

  2017年7月13日至7月21日(雙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領取地點

  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科園分中心(科園大道科園東五路6號)三樓綜合窗口。

  聯(lián)系電話:0771-3221229。

  三、領取時需帶的憑證

  (一)申請人憑受理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教師資格證。

  (二)代領者憑代領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原件)、受理通知書領取。

  (三)申請人在申報時僅提供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括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未提供合格的學歷證書(即畢業(yè)證書)的,須憑合格的學歷證書(即畢業(yè)證書)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四、領取的材料

  (一)《教師資格證書》1本。

  (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份。申報人須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交到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存入個人檔案中,《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無法補辦。

  五、特別提示:

  (一)領取證書時,請認真核對《教師資格證書》內(nèi)容及申請表中“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意見”和“教師資格證書號碼”欄目內(nèi)容,如有誤,請當即說明并退還證書,按照另定時間修改后領取。

  (二)領取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請聯(lián)系各縣區(qū)、開發(fā)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原標題:南寧市2017年春季第二批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和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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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春季南寧市第二批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名單

  南寧市教師資格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7日

責編:3540278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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