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案》(教師發(fā)〔2015〕169號)《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等相關文件精神,現將西夏區(qū)2020年下半年教師資格現場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持有西夏區(qū)戶籍、西夏區(qū)有效居住證的社會人員,駐地在西夏區(qū)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就讀院校位于西夏區(qū)的普通高校在讀研究生。
特別提示:凡符合申請人戶籍、居住地(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現役軍人駐地、現役武警駐地、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在讀研究生)中任何一項“在西夏區(qū)”的,認定機構和確認點均可選擇西夏區(qū)。
(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要求,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且遵守《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根據自愿原則,可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在西夏區(qū)的此類人員,可選擇西夏區(qū)申請認定。
二、認定機構
1.符合在西夏區(qū)申報的條件,并在西夏區(qū)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由西夏區(qū)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和認定。
2.符合銀川市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申請人戶籍、居住地(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現役軍人駐地、現役武警駐地、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在讀研究生)中任何一項“在西夏區(qū)”的,系統(tǒng)填報中認定機構必須選擇銀川市教育局,確認點選擇西夏區(qū)。西夏區(qū)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
三、認定條件
(一)學歷條件。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中專學歷必須是學前教育專業(yè),大專及其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二)普通話條件。
申請語文任教學科及小學全科的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其以上等級。申請其他任教學科及資格種類的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等級。
(三)考試條件。
1.免試認定人員。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案》(寧教師〔2015〕169號)規(guī)定,已取得畢業(yè)證的2015年及其以前在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可免試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一致的教師資格。
2.非免試認定人員。凡不符合免試認定條件的人員,須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方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應與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一致。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夠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且在西夏區(qū)指定的醫(yī)院參加體檢并合格。
(五)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yè)道德,能夠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
根據《教師法》第十四條和《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八、十九條規(guī)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已經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點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請按照網站提示及本公告中具體要求選擇現場確認點。
2.申報時間:2020年9月1日0:00—9月11日18:00。
特別提示:根據往年認定中出現申請人在網報結束最后時間完成報名,導致關網后個人信息無法修改的情況,建議申請人在報名結束前3天完成網上申報,為自己現場確認、錯誤信息修改、體檢留有時間余地。
3.上傳照片:須上傳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標準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上傳《個人承諾書》:在網報界面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本人簽名拍照后按要求上傳(必須文字清晰、內容齊全)。
特別提示:
1.關于就讀期間學籍變更的問題。如果申請人查詢到學信網學籍信息與實際學習信息不一致,務必先聯系就讀學校有關部門盡快完成學信網學籍變更。變更完成,方可進行教師資格認定“學籍同步”(強調:點擊學籍同步后,系統(tǒng)讀取到的學籍信息無法修改或再次同步。只允許通過補充數據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2.關于學信網存在多條學籍的問題。如果學信網中存在申請人已不在讀,但學籍狀態(tài)仍為“在籍(注冊學籍)”的學籍,請先聯系原學校更新其狀態(tài),再進行學籍同步。同步學籍后,如果同步到的學籍信息為您認定時不需要的學籍,且該學籍仍為“在讀”狀態(tài),則需要補充數據,將您的全日制學籍自行錄入,并在現場確認材料中提交學信網全日制學籍的查詢報告。
3.幼兒師范、中等師范和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等?埔韵聦W歷的學籍信息,系統(tǒng)不能同步,需要通過“補充數據”完成學籍信息添加。
4.關于修改報名信息的問題。報名成功后因故不能在申報地完成認定,報名數據在“網報待確認”狀態(tài)下的,申請人可自行修改認定機構(允許跨省)等報名信息。修改方法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常見問題”18的相關說明。確認點已給出“確認未通過”等結論的,請聯系確認點修改為“網報待確認”狀態(tài)后,在新的認定機構網報時間內修改報名信息。
(二)現場確認。
1.時間地點。
2020年9月1日9:00—9月4日18:00
2020年9月7日9:00—9月11日18:00
銀川市西夏區(qū)行政中心3樓314室
2.提交材料。
申請人本人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查驗材料和收取材料前往認定機構現場確認。
查驗材料:
、庞行矸葑C件: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茟艨诒驹(集體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原件,或駐寧部隊證明原件及本人軍官證原件,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菍W歷證書:學歷信息已通過認定系統(tǒng)調取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學歷信息比對不通過的,須現場提交畢業(yè)證原件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查驗。港澳臺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
⑷普通話證書:已通過認定系統(tǒng)驗證的,可不提交。沒有通過驗證的,須現場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查驗。
、缮暾堉械嚷殬I(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原件查驗。
收取材料:
、沤诿夤谡1寸彩色白底標準證件照兩張(必須輕貼于附件4);
、凭幼∽C復印件(僅需要持有西夏區(qū)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申請人提交)。
(三)體檢安排。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第八條關于“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之規(guī)定,在西夏區(qū)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人必須在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結束后,按規(guī)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規(guī)定時間內前往自治區(qū)中醫(yī)研究院(西夏區(qū)教育資格認定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非指定醫(yī)院的體檢結果無效。體檢要求如下:
1.體檢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認定教師資格檢驗標準進行體檢(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結論只對當次認定有效);
2.在指定體檢醫(yī)院領取《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在體檢表中須如實填寫既往病史項目。如有隱瞞由申請人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3.《教師資格體檢表》上必須粘貼申報時上傳的同底照片,認真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必須上午空腹參加體檢。
4.體檢時間:2020年9月7日—9月11日(個別特殊時間可延后)。
5.體檢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中醫(yī)研究院(北京西路114號,寧夏廣播電視臺東邊。公交車17路、105路、106路至中醫(yī)研究院下車)。
6.體檢費用由申請人本人自理。(具體要求見附件2)
7.申請人在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內,分時分批錯峰安排在指定醫(yī)院完成體檢,體檢結果作為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依據。體檢結論由指定醫(yī)院統(tǒng)一反饋到認定機構,體檢表由本人領取并自存。
(四)無犯罪記錄核查。由認定機構對接公安機關查詢,確定查詢結果。認定機構對接公安機關無法查詢結果的申請人,必須在認定機構開具“無犯罪記錄協(xié)查函”,由個人前往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查詢,查詢結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交認定機構。
(五)復審及終審。教師資格認定初審由縣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復審由市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終審由自治區(qū)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個人申請信息及所有資料通過終審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認定機構統(tǒng)一打印。
(六)認定和領取證書。
幼兒園、小學和初中教師資格證的具體發(fā)放時間及要求請及時關注銀川市西夏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告;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發(fā)放時間及要求請關注銀川市教育局網站公告。由他人代領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需向認定機構提交《教師資格證及認定相關資料代領委托書》(見附件5)。
五、認定須知
(一)每個申請人每個自然年只能申請一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已取得畢業(yè)證的2015年及其以前在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且沒有用師范生身份直接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的,方可免試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一致的教師資格。
(三)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認定教師資格,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申請人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所選認定機構通知要求,本著真實、客觀、誠信原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申報。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西夏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官方QQ群(群號:825351452),請申請人務必加入認定工作群。(強調:該工作群全員禁言,僅限于西夏區(qū)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信息發(fā)布)
(四)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由申請人本人承擔全部后果。
(五)持有西夏區(qū)戶籍、并在西夏區(qū)屬地高校就讀的在讀研究生可選擇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的認定機構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附件: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doc
銀川市西夏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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