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鄉(xiāng)管理委員會所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太原市城鄉(xiāng)管理委員會委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面試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參加太原市城市排水監(jiān)測站資格復審人員
時間:2017年2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點: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處(太原市新建路38號)
2、參加太原市數(shù)字化城鄉(xiāng)管理指揮中心資格復審人員
時間:2017年2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點: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處(太原市新建路38號)
3、參加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處資格復審人員
時間:2017年2月12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點: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處(太原市新建路38號)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須攜帶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報到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4、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處瀝青砼運輸司機崗位,須攜帶B本以上大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處筑路機械操作司機崗位,須攜帶《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操作類別:司機)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處瀝青工2、水道工2(女性)、水道工4(男性)崗位的,須攜帶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應注明入伍、退伍及檔案存放情況);
6、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2、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面試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其筆試準考證上加蓋報考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蓋章后的筆試準考證將作為考生面試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
4、若面試資格復審過程中有人放棄或未通過,則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5、具體面試時間請隨時關注太原人事考試網(wǎng)。
五、咨詢電話
0351-3045567 太原市城鄉(xiāng)管理委員會
0351-4032727 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處
0351-7235584 太原市城市排水監(jiān)測站
0351-2112319 太原市數(shù)字化城鄉(xiāng)管理指揮中心
附件:太原市城鄉(xiāng)管理委員會所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 招聘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太原市城鄉(xiāng)管理委員會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