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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9年審計師考后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來源:考試網(wǎng)  [2019年5月13日]  【

  根據(jù)《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2019年審計師考試考務通知》得知,湖南2019年審計師考后資格審核所需材料如下:

  根據(jù)工作安排,考試成績將于12月底公布。成績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和市州人事考試網(wǎng)站將及時公布資格審核人員名單(為提高資格復審工作效率,先按照各科總分的60%劃定合格線或參照近年合格標準確定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如無特殊情況,資格復審一般安排在成績公布30天之內(nèi),具體時間和地點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

  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按照報名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再次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yè)、學歷、資歷、專業(yè)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審核部門意見”欄內(nèi)簽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成績視為無效,一律不下發(fā)確認文、不予發(fā)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復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一、嚴格執(zhí)行“誰審查,誰簽名,誰負責”的審查管理制度。強化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所在單位初審時,認為需留存?zhèn)溆脗洳榈,可復印核對后,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核對一致”,原件退還報考人員。

  二、按屬地化原則,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初審結果進行復審,復審結果及時公布公示,接受舉報。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辦理相關證書。資格復審主要對初審查驗結果進行審核,重點對初審單位出具的查驗認證情況進一步確認。復審時不得再要求報考人員提供原件。

  三、資格審查使用統(tǒng)一制發(fā)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和《告知承諾書》,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表內(nèi)相應欄目內(nèi)簽名蓋章,資格審查部門不得再自行增設簽章環(huán)節(jié)。

  四、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大對資格審查的指導和監(jiān)督力度,不定期地對各地、各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進行檢查、抽查和督促,并將資格審查工作納入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年度績效評估項目。

  五、網(wǎng)上報名成功、繳費成功、準考證打印成功、考試成績合格等并非資格審查合格,只有通過初審和復審兩級審查的才認定為資格審查通過(如按規(guī)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還須核查、抽查合格),方可辦理后續(xù)手續(xù)。

  六、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時間內(nèi)進行資格審查的人員,可在下一年度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查時申請審查一次。仍不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資格考試等部門清理相關數(shù)據(jù),不再予以資格審查及發(fā)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責編: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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