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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師考試《專業(yè)知識》輔導資料:分析詢證函及應收賬款余額

來源:考試網  [2017年3月4日]  【

  (1)詢證回函認可詢證金額,說明原賬面記錄的應收賬款期末余額是真實、準確的。將詢證回函編人工作底稿,作為審計證據。

  (2)函證回函認可的金額與函證金額有差異的,審計人員應對此進行分析。并查明差異的原因。

  產生差異的原因可能有三種情況:

 、儆捎谫忎N雙方登記人賬的時間不同。其表現(xiàn)形式,一是詢證函發(fā)出時,債務人已經付款,而被審計單位尚未收到貨款;二是詢證函發(fā)出時,被審計單位的貨物已發(fā)出并已作銷售記錄,但貨物仍在途中,債務人尚未收到貨物;三是債務人由于某種原因將貨物退回,而被審計單位尚未收到;四是債務人對收到貨物的數(shù)量、質量及價格等有異議而全部或部分拒付貨款。審計人員要針對不同情況,審核期后的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或相關銷售退回的明細賬記錄。查明相關款項或退回的貨物是否收已經收到。

 、谝环交螂p方記賬錯誤。審計人員應該核實相關貨運單據、銷售發(fā)票和其他單據。查實被審計單位的賬面記錄是否正確。

 、鄞嬖谂撟骷倩蛭璞仔袨椤<幢粚徲媶挝惶撛鰬召~款從而達到虛增營業(yè)收入和虛增利潤的目的.或低估應收賬款以達到低估營業(yè)收人、低估利潤和少交稅金的目的。審計人員應核實銷貨合同、發(fā)票和發(fā)貨單位等并加以證實。

  (3)二次函證

  賬款已還,不愿再回復;

  壞賬損失發(fā)生;

  根本不存在該顧客;

  詢證函郵寄丟失。

責編: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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