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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審計師《法律》知識點精華:付款

來源:考試網(wǎng)  [2017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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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示付款期:

  (1)商業(yè)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

  (2)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出票日起1個月。

  (3)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出票日起2個月。

  (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出票日起10日。

  2.商業(yè)匯票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規(guī)定期限提示付款的,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其余票據(jù)持票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示見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

責編: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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