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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師考試《法律知識》知識點:法律關系的要素——主體、客體和內(nèi)容

來源:考試網(wǎng)  [2017年4月20日]  【

  法律關系的要素——主體、客體和內(nèi)容

  (一)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關系的主體,即法律關系的參加者,是法律關系中權利的享受者和義務的承擔者。(至少兩個主體)

  要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應當具備權利能力和相應的行為能力。

  1.權利能力。權利能力是權利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

  (1)公民:始于出生,終于死亡

  (2)法人:成立到終止

  2.行為能力。行為能力是指權利主體能夠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能力。

  (1)公民:就公民而言,有權利能力不一定具有行為能力

  ▲補充:自然人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和無行為能力人三種。未達到成人年齡的人和精神病患者都不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他們的權利請求和義務承擔要由其監(jiān)護人來代為行使或承擔。

  (2)法人:成立到終止

  (二)法律關系的客體:指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1.物,即可為人們所控制和利用的一切物質(zhì)財富。

  2.與人身相聯(lián)系的非物質(zhì)財富,如知識產(chǎn)權、商業(yè)秘密、發(fā)現(xiàn)權和合理化建議等科技成果權。

  3.行為或勞務,如選舉中的選民選舉活動、客運中的運送旅客的行為、雇用合同中雇工的勞動行為等。

  (三)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權利與義務是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

責編: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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