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制衫有限公司使用經(jīng)核準注冊商標 生產精紡絲衫,如若其有下列哪些行為商標局可以撤銷該企業(yè)的注冊商標?
A. 自行轉讓注冊商標
B. 無償轉讓注冊商標
C. 粗制濫造商品,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D. 在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時未提出續(xù)展申請
參考答案:AC
解析:AC!渡虡朔ā返44條規(guī)定,使用注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1)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2)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3)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4)連續(xù)3年停止使用的。該法第45條規(guī)定,使用注冊商標,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不同情況,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報或者處以罰款,或者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可見,AC項符合法條的規(guī)定,依題意當選。
2 2006年5月,甲發(fā)現(xiàn)乙公司非法復制其作品,但未予制止。2011年5月8日,甲發(fā)現(xiàn)乙一直未停止復制行為,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乙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 應當由中級法院受理甲的起訴
B. 甲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應駁回其訴訟請求限制
C. 停止侵害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D. 甲應獲得的賠償數(shù)額應從2011年5月8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
參考答案:CD
解析:《最高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 條規(guī)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jù)本轄區(qū)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彼鵄錯誤。依該解釋第28條規(guī)定:“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兩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xù),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shù)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計算!彼訠項錯誤,CD項正確。
3 下列關于民事訴訟中撤訴的說法不正確的有:
A. 在任何案件中,撤訴后再起訴都要及時受理,沒有任何條件限制
B. 起訴可以撤回,上訴不可撤回
C. 當事人申請撤訴,法院無須審查
D. 當事人申請撤訴,法院經(jīng)審查,可以裁定不準予撤訴
參考答案:ABC
解析: ABC!睹袷略V訟法意見》第144條規(guī)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現(xiàn)第l24條)第7項的規(guī)定不予受理。因此,A項表述錯誤;撤回上訴是廣義撤訴的一種,B項表述錯誤;《民事訴訟法意見》第l31條規(guī)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因此.C項表述錯誤,D項表述正確。
4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下列關于管轄權的表述不正確的有:
A. 所有中級人民法院都能審理專利案件與證券虛假陳述案件
B. 高級人民法院可以審理他認為應由其審理的案件
C. 移送管轄與管轄權轉移都是單方行為
D. 所有合同案件都是由被告住所地與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的
參考答案:ABCD
解析:級別管轄,是指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上下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l7條的規(guī)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除法律規(guī)定外的第一審民事案件。這實際是將大多數(shù)民事案件劃歸基層法院管轄。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8條的規(guī)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所謂重大涉外案件是指爭議標的額大,或者案情復雜,或者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人數(shù)眾多的涉外案件;(2)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院管轄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中包括知識產權案件,其中專利權案件集中管轄——由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商標權案件管轄權下放:各高級人民法院有權確定本轄區(qū)內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故并非所有的中級法院都能管轄知識產權案件,因此A項錯誤。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l9條的規(guī)定,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故B項說法錯誤,當選!睹袷略V訟法》第38條規(guī)定,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確有必要將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報請其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下級人民法院對它所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審理。因此管轄權轉移是雙方的行為,因為下級轉移到上級需要上級同意,這與級別管轄規(guī)定不太一樣。故C項錯誤!睹袷略V訟法》第34條規(guī)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上述規(guī)定明確了合同糾紛可以協(xié)議管轄,因此并不限于合同履行地與被告住所地,因此D項說法錯誤。
5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關于執(zhí)行程序中的當事人,對下列哪些事項可享有異議權?
A. 法院對某案件的執(zhí)行管轄權
B. 執(zhí)行法院的執(zhí)行行為的合法性
C. 執(zhí)行標的的所有權歸屬
D. 執(zhí)行法院作出的執(zhí)行中止的裁定
參考答案:AB
解析:根據(jù)《執(zhí)行解釋》第3 條第1款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執(zhí)行申請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執(zhí)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提出。因此,A項正桷。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225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zhí)行行為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向負責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币虼,B項正確。
對執(zhí)行標的的所有權歸屬提出異議是案外人的權利,其法律依據(jù)是《民事訴訟法》第227條。根據(jù)該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zhí)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H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zhí)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因此,C項不選。
目前我國尚無法律授權給當事人對執(zhí)行中止裁定提出異議,因此,D項不選。
6 2010年9月1日,甲欠乙20萬元,清償期為l2月31日,由丙擔任一般保證人,保證期間是2010年9月1日至l2月31日,F(xiàn)甲到期不償還債務,乙于2011年4月10日到法院起訴,要求甲履行債務。法院于同年6月12日做出判決,要求甲向乙償還20萬元債務,若甲放棄上訴,該判決應于同年6月27 13生效。則下列陳述中正確的有:
A. 丙承擔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為從2011年6月27日起2年內
B. 丙承擔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為從2011年4月10 E{起2年內
C. 丙的保證期間視為沒有約定
D. 丙的保證期間為從清償期屆滿之日起 6個月
參考答案:ACD
解析:《擔保法解釋》第34條第l款規(guī)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根據(jù)《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民事權利的一般訴訟時效應為自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2年,即從2011年6月27日起2年。故A項正確,B項不正確!稉7ń忉尅返32條第l款規(guī)定:“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由于本題中約定的保證期間等于主債務清償期,故應視為沒有約定,丙的保證期間為從主債務清償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故CD項正確。
7 甲、乙、丙3人共有一套房屋3間,每人一間。甲、乙、丙3人與丁簽訂了一份書面房屋租賃合同,由丁及其家人居住,租期10年。此后由于房屋所在地段商業(yè)開發(fā),戊表示以80萬元的價格買下此房屋,甲、乙表示同意而丙表 示反對。丁表示愿意以70萬元的價格買下此房屋,甲、乙、丙表示反對。隨后,甲、乙與戊簽 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并辦理了房屋產權過戶登 記。不久,丁去世。以下說法錯誤的有:
A. 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因為侵害了丁的優(yōu)先購買權,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無效
B. 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因為共同共有人丙不同意出售此房屋
C. 此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戊可以要求丁的家人搬出房屋
D. 此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視為不定期租賃
參考答案:ABCD
解析:ABCD。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丁才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丁給的價錢低于戊的價錢,所以A項錯誤。依據(jù)《物權法》第97條規(guī)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jīng)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顿I賣合同解釋》第3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題中甲、乙和戊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所以B項錯誤!逗贤ā返229條規(guī)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買賣不破租賃。丁的租賃合同在先,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戊無權要求丁搬出。故C項錯誤!逗贤ā返234條規(guī)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所以D項租賃期限為原租賃合同期限。綜上可知,ABCD四項均當選。
8 甲的魚塘上游分別坐落著生產紙張的乙廠、生產石灰的丙廠、生產硫酸的丁廠,他們的排污均符合國家標準。但污水混合以后發(fā)生化學反應,導致甲飼養(yǎng)的魚全部死亡。對此損失,下列表述錯誤的有:
A. 應由甲自擔
B. 應由乙、丙、丁承擔按份責任
C. 應主要由乙、丙、丁承擔,甲也應自擔部分
D. 應由甲負主要責任,乙、丙、丁給予相應補償
參考答案:ACD
解析:《侵權責任法》第10條規(guī)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shù)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第ll條規(guī)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對于無意思聯(lián)絡的數(shù)人侵權,因數(shù)人侵權行為結合方式的不同而引起定性上的截然區(qū)別:若為直接結合,則成立共同侵權,形成連帶責任;若為間接結合,則成立“多因一果”侵權行為,形成按份責任。本題中,乙、丙、丁廠排污均符合國家標準,其排污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排污的污水混合后發(fā)生化學反應導致甲遭受財產損失,乙、丙、丁的行為間接結合,構成“多因一果”侵權行為,形成按份責任。所以B項正確,ACD項錯誤,當選。
9 甲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乙與其簽訂了提供200臺電視機的合同,但至今還沒有履行,要求乙履行合同義務并支付違約金。其提交的證據(jù)是甲與乙簽訂的一份200臺電視機的購銷合同,并且提供證1人丙作證。在訴訟中,乙主張其只應當向甲提供電視機l00臺,乙提交的證據(jù)是其與甲簽訂的一份變更原合同的協(xié)議,同時乙主張甲提供的證人丙系甲的親屬,其證人證言不真實。結合以上案情,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 甲提交的原電視機購銷合同為本證
B. 乙提交的新協(xié)議是本證
C. 乙提交的新協(xié)儀是反證
D. 乙關于甲提供的證人系甲的親屬,其證言不真實的陳述是反駁
參考答案:ABD
解析:本證、反證是按照證據(jù)與當事人所主張事實的關系進行的分類,在確定本證與反證之前,應當先確定就當事人所主張事實的舉證責任分配,對所主張事實負舉證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所提出的支持其主張的證據(jù)為本證,而對該事實不負舉證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所提出的反駁對方主張的證據(jù)為反證。在本案中,甲提出其與乙簽訂了電視機購銷合同,因此,甲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負舉證責任,甲提交的原購銷合同作為支持自己主張的證據(jù),即是本證,由此,A項正確,當選。乙主張其與甲的購銷合同已經(jīng)變更,他對合同變更的事實應當負舉證責任,因此提交的新協(xié)議應當屬于本證。所以B項正確,C項錯誤。本案中,乙關于甲提供的證人的證言不真實的陳述,并不是獨立的證據(jù),只是對對方所提供證據(jù)的真實性提出抗辯與駁斥,因此乙的此項陳述構成反駁,但不是反證。故D項也正確。因此,本題的答案為ABD項。
10 甲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股票,公告的招殷說明書中遺漏了拖欠其巨額債務的乙公司宣告破產致使該巨額債務無法收回的內容。丙證券公司以包銷的方式為甲公司發(fā)售股票,該股票上市后不久,有關媒體披露了乙公司上述情況,致使甲公司的股票行情大跌,投資者遭受了損失。依據(jù)《證券法》的有關規(guī)定,投資者的這些損失應當由誰來承擔?
A. 甲股份有限公司
B. 丙證券公司
C. 甲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承擔賠償責任時采“過錯推定原則”
D. 甲、丙兩公司負有責任的董事、監(jiān)事、經(jīng)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ABC
解析:依《證券法》第69條規(guī)定:“發(fā)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投資 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fā)行人、上市公司應當 承擔賠償責任;發(fā)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汪券公司,應當與發(fā)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發(fā)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當與發(fā)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據(jù)該規(guī)定,本題選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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