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鄂州市2017年市直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0人,各學段學科招聘崗位如下: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資格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應及以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其中:對普通高校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的特殊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考生的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
3、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學段學科的普通話等級證;
4、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的畢業(yè)生;報考幼兒教師崗位須具有全日制中等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報考其他崗位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刑事處罰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仍在接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鄂州市在編教師;
(5)新機制教師服務期未滿3年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資格初審及查詢、報名登記表填寫和準考證下載打印均通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ez12333.cn)進行。
2、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5日8:00至7月31日18:00。
(2)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7月26日8:00至8月1日18:00。
(3)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8月8日8:00至8月10日18:00。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因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及虛假信息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已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證明材料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網(wǎng)上報名期間,考生報考同一崗位,兩次資格審查均未通過的,不能再報該崗位,但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3、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時,必須在“學習經(jīng)歷”欄填寫:(1)《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段學科和證書編號;(2)《普通話等級證》所登記的普通話等級和證書編號。
4、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jpg格式,寬度2-3厘米,高度3-4厘米,大小20KB及以下)一份。
(三)資格初審
1、報名過程中,由鄂州市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全程指導和監(jiān)督。報考人員可及時登錄報名網(wǎng)址,查看資格初審結果。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考工作過程中。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一經(jīng)查實有虛假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已經(jīng)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30%和7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
(一)筆試的形式和內容
1、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的范圍
筆試的內容為教育理論基礎知識、新教師應知應會、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信息技術、科技等方面知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http://www.ez12333.cn)、鄂州市教育局門戶網(wǎng)(http://www.ezedu.gov.cn)同時發(fā)布。屆時,考生可登陸網(wǎng)址查詢。
(三)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面試入圍人選按招聘崗位數(shù)與入圍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稀缺崗位可放寬到1:2的比例),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四)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發(fā)布資格復審公告,及時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須在面試公告發(fā)布前完成。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凡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正在辦理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在試用期滿前提交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普通話等級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與筆試準考證同底的照片2張;
4、已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5、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學生證及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忌艞壻Y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出具書面聲明;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又確實無法聯(lián)系考生本人的,應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后,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發(fā)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至少于面試前5個工作日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鄂州市教育局門戶網(wǎng)同步發(fā)布,并同時采用電話、短信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入圍面試考生。
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在面試舉行前5日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如因面試考生缺考,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對因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不能進入考核、體檢階段的,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
(六)組織面試
面試由鄂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鄂州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負責監(jiān)督。
(七)筆試加分
本次招考對截止2017年7月30日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可在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加5分。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需持有《湖北省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本人二代身份證以及服務地的“三支一扶”辦開具的可加分的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 8月1日— 8月2日到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現(xiàn)場審核登記。
五、考核與體檢
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依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選。
(一)考核
1、考核工作由鄂州市教育局負責,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
2、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fā)現(xiàn)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遞補考生進行考核。
(二)體檢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和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體檢后,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jīng)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考生,可按醫(y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遞補考生進行考核和體檢。
六、公示及聘用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考核、體檢情況經(jīng)集體研究后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按考試總成績排名根據(jù)學段選定學校及學科崗位),并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鄂州市教育局門戶網(wǎng)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鄂州市教育局將申請聘用報告、擬聘用人員名單、成績排名、考核、體檢、公示結果等報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此次招聘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入編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組織領導
為保證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地順利進行,成立鄂州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務。
招聘值班電話:0711—3386036
招聘舉報電話:0711—3386055、0711—3358455
鄂 州 市 教 育 局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