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靈石縣公開招聘36名教師公告
根據晉中市人民政府《晉中市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晉中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經靈石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小學教師36名,全額事業(yè)編制。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教師36名(專技崗):語文16名、數學12名、英語8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14名(包括語文7名、數學5名、英語2名)。
此次招聘設置“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紀守法,具有奉獻教育事業(yè)的精神。
(二)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專業(yè)知識扎實,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四)戶籍不限,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初中或小學學段,并與所報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六)在編教師需提供當地教育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委監(jiān)委部門立案審查的;
3.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或曾因嚴重違紀受過開除學籍處分的;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
5.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在校就讀的人員(其中在讀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宣傳
利用靈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lingshi.gov.cn)和“靈石發(fā)布”微博、微信公眾平臺開展宣傳。
公告時間:2017年7月6日至14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5日至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靈石二中
2.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靈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lingshi.gov.cn)下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一式兩份),電腦填寫A4紙打印,手工填寫無效。在靈石縣以外服務的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3.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4.報考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學科。
所有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通過考試等環(huán)節(jié)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凡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lián)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空余名額,由領導組研究進行調整,調整情況向社會補充公告。
服務基層項目崗位,如報名人數不達報考崗位數的3倍時,相應核減的崗位名額,調劑到本學科的面向社會招聘崗位。
(三)筆試
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往屆畢業(yè)生須按時參加靈石縣組織的統(tǒng)一筆試,筆試以本人申報的學科進行,筆試內容:所報學科高考內容占90%,教心學內容占10%,滿分為100分。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考試時間:2017年7月25日上午,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此項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
所有考生于2017年7月23日上午(8點至12點)、下午(3點至6點)持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四)講課(方案另定)
參加講課的考生按與所報學科招聘名額的2: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者可同時入圍,講課總分為100分,講課成績不達70分的不予聘用。
此項工作由縣教育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講課成績×40%。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計劃聘用的人數,等額確定體檢、政審人員,如有并列,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六)體檢及政審
經公示無異議的入選人員要到指定醫(yī)院接受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yè)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yè)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yè)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qū)、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yè)院校、派出所、社區(qū)、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政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和自動放棄而出現職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1.經考核合格后,考核合格人員按要求時間(逾期者按自動放棄處理)將個人檔案、報到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交教育科技局進一步復核,復核無誤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靈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xù)。
2.新聘用的教師全部分配到鄉(xiāng)村學校任教,5年內不得流動。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所有被聘用的考生,必須在接到分配通知后三日內到崗,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到崗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所需材料要求
(一)所有報名者在靈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并如實填寫《靈石縣2017年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電腦填寫A4紙打印,手工填寫無效。
(二)考生報名時應提供本人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紅底彩照四張。
未領取相關證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教師資格證證明(須加蓋專用章及負責人簽字),表樣見附件三、四。
(三)所有報名者必須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
附件一:靈石縣2017年招聘教師報名表
附件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附件三: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學籍證明
附件四: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教師資格證證明
咨詢電話: 0354--7618614(教科局人事股)
0354--7618108(人社局事業(yè)股)
監(jiān)督電話: 0354--7618102(人社局紀檢組)
0354--7618614(教科局紀檢監(jiān)察室)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靈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