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特崗教師招聘面試時間7月13-30日
1.面試
筆試結束后,各州(市)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分崗位和學科確定最低控制線,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須及時請示省教育廳。面試前,須對考生個人信息進行復審,即對考生所持證件材料再次審查。如審查出資料不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后,于本縣(市、區(qū))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本縣(市、區(qū))無遞補人員的崗位可由州(市)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調劑遞補。
面試考官由各州(市)、縣(市、區(qū))進行異地交流選派或臨時派遣;面試考生實行代碼制;面試考官對面試考生的組合順序實行抽簽。具體工作由各州(市)組織相關縣(市、區(qū))開展,面試內容由各州(市)教育局參照當?shù)噩F(xiàn)行教師面試辦法自定,以分學科說課或講課形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當場評分。面試分數(shù)加筆試分數(shù)等于總成績。
2.體檢
(1)確定體檢人員。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數(shù)與各設崗縣(市)分學段、分學科崗位設置數(shù)的比例為1∶1。若體檢后出現(xiàn)缺額的,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各設崗縣負責通知考生體檢時間、地點和相關注意事項。
(2)組織體檢。體檢時間由各地自行確定。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工作由各設崗縣統(tǒng)一組織,要求體檢的醫(yī)院具備二級乙等(含)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