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12月沈陽計(jì)算機(jī)應(yīng)用能力考試工作安排》得知,2016年12月沈陽職稱計(jì)算機(jī)考試證書領(lǐng)。
合格證書的領(lǐng)取
考試結(jié)束,現(xiàn)場公布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定于2016年12月29日發(fā)放,領(lǐng)取合格證書時(shí)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和準(zhǔn)考證。
領(lǐng)取地址: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保障局考試管理辦公室二樓大廳(沈河區(qū)八緯路23號(hào)原市勞動(dòng)局)。
未能在規(guī)定時(shí)間領(lǐng)取的考生,可以按照《2016年沈陽考區(qū)證書補(bǔ)領(lǐng)、補(bǔ)辦(換發(fā))時(shí)間》(見附件2)領(lǐng)取。
2016年沈陽考區(qū)證書補(bǔ)領(lǐng)、補(bǔ)辦(換發(fā))時(shí)間
自2014年起考生在沈陽考區(qū)通過考試獲得的各類職業(yè)資格、職稱證書,因故未能在規(guī)定時(shí)間內(nèi)領(lǐng)取合格證書及補(bǔ)辦(換發(fā))2014年之后各類證書的考生需按下述規(guī)定日期辦理。
特此通知。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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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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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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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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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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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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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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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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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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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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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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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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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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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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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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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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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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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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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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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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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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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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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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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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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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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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