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船舶保險的特點與保障內(nèi)容
1. 船舶保險的定義與特點
船舶保險是以各種類型船舶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和運輸貨物保險相比較,主要特點:
共計四點:
(1)運輸貨物保險二般只承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危險,而船舶保險可以承保從船舶建造下水開始;,直到船舶營運以至停泊和最后報廢拆船為止的整個過程的危險。
(2)船舶保險比運輸貨物保險的保障范圍要廣泛得多。它既要保船體(船殼)、機器、設備、燃料、供給品,還保與船舶有關的利益、費用和責任。
(3)船舶保險涉及一個危險單位的價值比運輸貨物保險相對集中,船舶發(fā)生損失往往會出現(xiàn)巨額賠款。
(4)貨主對運輸途中的貨物安全是無法控制的,而船舶所有人對于船舶無論在航行途中停泊期間,始終是在其雇傭的經(jīng)理人員和船長、船員操縱下,這些雇傭人員受船東直接支配和掌握。
2. 船舶保險的保障內(nèi)容
船舶的物質(zhì)損失。
船舶的有關利益。
對第三者的賠償責任。
二、船舶保險的保險責任
船舶保險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
船舶保險的責任免除
(一)全損險的保險責任
1.海上風險。
2.火災或爆炸。
3.來自船外的暴力盜竊或海盜行為。
4.拋棄貨物。
5.核裝置或核反應堆發(fā)生的故障或意外事故。
6.船員疏忽行為所致的損失。
(二)一切險的保險責任
1.碰撞責任。
2.共同海損和救助
3.施救費用
三、船舶保險的責任免除
四、船舶保險的保險期限:
分為定期保險和航次保險,定期保險是主要形式。
五、船舶保險的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和免賠額
1.船舶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根據(jù)船舶的保險價值確定的;一般為定值保險。
2. 一般有免賠額。
3.根據(jù)我國船舶保險條款,保險人對由承保風險所致被保險船舶的部分損失進行賠償時,對每次事故要扣除保單規(guī)定的免賠額
六、船舶戰(zhàn)爭、罷工險條款
1.保險責任
2.責任免除
3.保險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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