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運輸合同及其特征
1.道路運輸合同的概念
運輸合同,又稱之為運送合同,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288條的規(guī)定,是指承運人將旅客或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票款或運輸費用的合同。
2.道路運輸合同的特征
(1)運輸合同原則上為雙務、有償合同
(2)運輸合同既有諾成性合同,也有實踐性合同
√諾成性合同:合同的成立以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標準。
如:包車運輸合同、整車運輸合同
√實踐性合同:合同雙方不僅需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還須交付標的物。
如:零擔貨物運輸合同
(3)運輸合同的客體為運輸行為或運輸勞務
(4)運輸合同大都是標準合同
(5)運輸合同具有強制締約性
二、道路運輸合同類型
道路運輸合同的分類 按運輸對象分 ①道路旅客運輸合同;②道路貨物運輸合同
按運營方式分 旅客運輸合同:
班車客運合同、旅游客運合同、包車客運合同、出租客運合同、行包運輸合同和客運服務合同等
其中班車客運合同又可分為直達班車客運合同、普通班車客運合同、城鄉(xiāng)公共汽車客運合同等
貨物運輸合同:
普通貨運合同、道路貨物專用運輸合同、道路大型物件運輸合同、道路危險品運輸合同
其中道路貨物專用運輸合同又可分為集裝箱運輸合同、冷藏保鮮運輸合同、罐式運輸合同等
按是否有涉外因素分 ①國內(nèi)道路運輸合同;②涉外道路運輸合同
按保險方式分 貨物運輸合同:貨物保險運輸合同、貨物保價運輸合同
按是否支付運費分 ①有償?shù)缆愤\輸合同;②無償?shù)缆愤\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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