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管轄權
(一)稅收管轄權的概念及確定原則
稅收菅轄權是國家主權在稅收領域中的體現,是一國政府行使主權征稅所擁有的各種權力。任何主權國家的稅收管轄權都是獨立自主的。稅收管轄權不僅是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還是對國際間所得征稅的依據,是國家行使主權的重要表現,任何外力都不得干涉和控制。
一國的政治權力范圍包括兩方面:一是該國領土的地域范圍;一是該國所有的公民或居民的屬人范圍。對應這兩方面,稅收管轄權的確定原則也可分為屬地主義原則和屬人主義原則。
屬地主義原則是以納稅人的收人來源地或經濟活動所在地為標準確定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范圍的原則,這是各國行使稅收管轄權的最基本原則。
屬人主義原則是以納稅人的國籍和住所為標準確定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范圍的原則,即對該國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行使征稅權力的原則。
(二)稅收管轄權的種類
對應稅收管轄權確立的屬地主義和屬人主義的不同原則,稅收管轄權可分為收人來源地管轄權和居民管轄權。
1.收人來源地管轄權
收人來源地管轄權亦稱“地域管轄權”,是按照屬地主義原則確立的稅收管轄權,即一國政府只對來自或被認為是來自本國境內的所得擁有征稅權力;蛘邠Q一種說法,對跨國納稅人來自本國境內的收入或在本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不論其居住地是否在該國,是否為該國居民,一律行使征稅權力。
2.居民管轄權
居民管轄權是按照屬人主義原則確立的稅收管轄權,即一國政府對本國居民的全部所得擁有征稅權力,無論該收人是否來源于該國。
(三)稅收管轄權的選擇
在稅收管轄權中,各國根據本國的利益需要會有不同選擇,但幾乎所有國家都實行了收人來源地管轄權,它被認為既體現了國際間經濟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又在稅務行政管理上較為方便,故而被各國普遍采用。但是,許多國家還認為收人來源地國家并不能獨占征稅權力,對于本國居民在他國取得的收人的征稅權力并不想放棄,于是,在實行收入來源地管轄權的同時也實行居民管轄權。目前,多數國家包括我國,都是同時實行屬人和屬地兩類稅收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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